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在公司A181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亚茹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6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436,066.04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20,572.3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179.28 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为回报股东,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董事会研究拟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日的总股本 41680 万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252 万元(含税)。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各环节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016年,公司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写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关于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