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产业并购基金投资方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产业并购基金情况概述 1、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宇科技”或“公司”)于2016年10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杭州科地资本集团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杭州科地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地资本”)等拟共同发起设立规模不超过90,000万元人民币的产业并购基金。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拟与杭州科地资本集团共同发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 2、公司与科地资本已设立的产业并购基金浙江赞宇科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赞宇科地产业并购基金”)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见2016年11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 3、2017年2月8日公司与科地资本、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资管”)签订《浙江赞宇科地产业并购基金(一期)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内容简要为:并购基金(一期)规模不超过45,225万元,科地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225万元,赞宇科技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15,000万元,华安未来拟设立资管计划作为优先级合伙人,对并购基金(一期)的总出资额不超过30,000万元,具体以实际认缴为准。 二、 产业并购基金增加投资方向概述 (一)基本情况 随着并购工作的开展,为了更好地推进表面活性剂、日用化工、油脂化工、检验检测板块的拓展,同时也为了产业并购基金能适应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现将基金投资方向中的检验检测板块延伸增加环境环保领域,即将原内容“基金投资方向主要为:表面活性剂、日用化工、油脂化工、检验检测和消费升级等领域的优质标的公司和项目投资,以及经投资及决策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投资。”修改为“基金投资方向主要为:表面活性剂、日用化工、油脂化工、检验检测、环境环保和消费升级等领域的优质标的公司和项目投资,以及经投资及决策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投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2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产业并购基金投资方向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与产业并购基金相关的所有文件。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等有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目的为了整合业内各方面的优势资源,加快推动公司产业结构调整,本次增加产业并购基金投资方向,系为产业并购基金能适应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由于投资项目具有较长的投资周期,投资环保领域对公司近期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从目前已设立的并购基金(一期)情况来看,截至 2017年 2 月 8 日,公司已实际认缴 8,256 万元,全部以自有资金出资,该事项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没有造成不利影响。投资者需注意投资事项对公司现金流及生产经营的影响。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科地资本已设立的产业并购基金浙江赞宇科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并购基金”)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随着检验检测领域的快速发展,产业并购基金为适应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现将基金投资方向中的检验检测板块延伸增加环境环保领域。 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投资制度》,对投资管理的内部控制健全,且本次产业并购基金增加投资方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意该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公司已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决策权限、内部审批流程、处置流程、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2、上述增加产业并购基金投资方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风险提示 1、产业并购基金在未来投资环保领域的过程中,存在由于对环保行业市场前景、竞争状况、行业壁垒、政策导向,以及标的公司行业地位、核心优势资源等把握不当的可能性。即存在尽职调查不充分、依赖中介机构报告而导致投资失败的风险。 2、本次增加产业并购基金投资方向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3、环保行业未来发展受所在国家产业政策影响较大,若政府出台不利于环保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或支持强度有所减弱),则对该领域标的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给产业并购基金的投资带来风险。 4、上述投资风险均可能导致产业并购基金投资失败、对外投资发生减值等情形,从而可能对上市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产业并购基金投资方向的核查 意见 4、浙 江 赞 宇 科 地 股 权 投 资 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决定书 --关于同意修 改 合伙协议增加投资方向的决定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