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杭州油化签署股权收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油脂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油化”)于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与杭州绿普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普化工”)的股东江征平、李洁君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目前,该股权转让事宜仍在持续推进中。根据相关方目前最新协商情况,为优化股权转让后各方持股比例,更有效地整合各方资源,促进杭州油化的长期健康发展,杭州油化与绿普化工及股东拟对原协议中的股权转让比例及股权出让方等事项略做调整并达成一致意向,于 2017 年 1 月 19日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7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杭州油化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股权结构情况 绿普化工股权转让前后的股权结构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交易前 江征平 280.00 40% 李洁君 420.00 60% 杭州油脂化工有限公司 420.00 60%交易后 江征平 280.00 40% 合 计 700.00 100% 三、《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杭州油脂化工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乙方一、乙方二合称“乙方”或者“控股股东”): 乙方一:江征平 身份证号:33042119701027**** 乙方二:李洁君 身份证号:44090219721215**** 丙方:杭州绿普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交易方案的调整 各方同意,甲方收购乙方持有丙方 60%股权的交易方案由:“乙方一将其持有丙方 20%股权计 140 万股一次性转让给甲方,股权转让价款为1120 万元,乙方二将其持有丙方 40%的股权计 280 万股一次性转让给甲方,股权转让价款为 2240 万元。”变更为:“乙方一持有丙方股权不再转让给甲方,乙方二将其持有丙方 60%的股权计 420万股一次性转让给甲方,股权转让价款为 3360 万元”。本补充协议签署后,交易方案调整为: 转让股权数 占丙方注册资本的 股权转让款 受让方 出让方 (万股) 比例(%) (万元) 乙方一 140 20变更前 甲方 乙方二 280 40变更后 甲方 乙方二 420 60 (二)股权转让款支付的具体安排变更如下: 本协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二支付 60%股权总转让款的 30%,即 1,008 万元。 鉴于甲方依据原协议已向乙方支付 60%股权总转让款的 30%,即向乙方一支付336 万元,向乙方二支付 672 万元,并由乙方委托丙方代为收取该 30%转让款合计1,008 万元。 乙方二同意,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后,甲方根据补充协议应向乙方二支付 60%股权总转让款的 30%的义务已履行完毕。 四、本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签署补充协议,是为了更好地优化股东持股比例,更有效地整合各方资源,促进杭州油化的长期健康发展。本次对股权转让比例及股权出让方等事项略做调整对杭州油化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