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赞宇科技股票代码:002637信息披露义务人:方银军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 702 号赞宇科技大厦 19 楼股份变动性质:解除一致行动签署日期:2016 年 10 月 9 日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赞宇科技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赞宇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目 录 ........................................................... 2释 义 ........................................................... 3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第四节 资金来源 ................................................... 9第五节 后续计划 .................................................. 10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2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3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4第九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5第十节 备查文件 .................................................. 16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方银军赞宇科技、本公司、 指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方银军、洪树鹏、陆伟娟 2007 年 8 月 31 日签订的《持股表决协议》 指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表决协议》《关于<持股表决协 方银军、洪树鹏、陆伟娟 2016 年 10 月 9 日签署的 指议>的解除协议》 《关于<持股表决协议>的解除协议》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报告书 指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准则 15 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 方银军性别: 男国籍: 中国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 702 号赞宇科技大厦 19 楼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或地区的居留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其他: 项等,最近 3 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图 方银军 许荣年 邹欢金 周黎 任国晓 GP 61.76% LP 13.24% LP 10.29% LP 7.35% LP 7.35% 杭州永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9% 16.79%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方银军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9.19%股权,通过杭州永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上市公司 16.79%股权。其中,方银军为杭州永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唯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四位自然人均为该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过相关处罚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方银军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任职情况 方银军除担任赞宇科技董事长及总经理外,同时兼任嘉兴赞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河北赞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赞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油脂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赞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董事长、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杜库达(印尼)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永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浙江华睿庆余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赞宇科技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其解除了与洪树鹏、陆伟娟的一致行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原与洪树鹏、陆伟娟共同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 35.78%,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 25.9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其在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如果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方银军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08,301,840 股,占赞宇科技股份总数的 25.98%。方银军与洪树鹏、陆伟娟通过《持股表决协议》共同控制公司股份 149,133,148 股,占赞宇科技股份总数的35.7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方银军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08,301,840 股,占赞宇科技股份总数的 25.9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方银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8,301,84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9,575,460 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30%;有限售条件股份为 28,726,380 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5.00%,占公司总股本的 6.89%。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 32,00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83.55%,占公司总股本的 7.68%。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杭州永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70,000,000 股,该部分股份全部为限售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79%。二、本次权益变动内容及过程 1、2007 年 8 月 31 日,方银军、洪树鹏、陆伟娟签订了《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表决协议》(下称《持股表决协议》)。上述 3 人就赞宇科技的股份转让、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董事与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协议各方控制的股份公司董事的表决以及提案权与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权达成一致意见,成为一致行动人。 2、2016 年 10 月 9 日,陆伟娟、洪树鹏与方银军签署《关于<持股表决协议>的解除协议》,解除了双方于 2007 年 8 月 31 日签署的《持股表决协议》。基于上述情况,陆伟娟、洪树鹏、方银军将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存在的质押上市公司股份事项如下: 2016 年 6 月 16 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 15,975,000 股与无限售流通股 1,025,000 股质押给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个人融资质押事项,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2016 年 7 月 11 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700,000 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个人融资质押事项,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2016 年 7 月 25 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 11,300,000 股质押给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个人融资质押事项,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方银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8,301,840股,占赞宇科技股份总数的 9.19%。处于质押状态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为32,000,000 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83.5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68%。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控制公司 70,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79%。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转让交易,不存在支付资金的情形,因此不涉及资金来源问题。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后续计划一、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重大改变或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负债的处置或其他类似重大决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重大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暂无其他重大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待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修改公司章程条款的提议。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计划进行修改的计划。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做出其他重大安排的计划。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赞宇科技之间在人员、财务、业务、机构、资产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赞宇科技的经营独立性。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三、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形。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前 24 个月内,除通过杭州永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2015 年方银军个人通过股票二级市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以及方银军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领取薪酬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交易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与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方式购买赞宇科技股份的情况。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九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节 备查文件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本报告书文本及本报告书提及的有关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3、《关于<持股表决协议>的解除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违反《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名单,及其前六个月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联系人:郑乐东 联系地址:杭州市古墩路 702 号赞宇大厦 联系电话:0571-87830848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 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 702 号赞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宇大厦股票简称 赞宇科技 股票代码 002637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 702 号赞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方银军 通讯地址 宇大厦 19 楼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 □ 无 □√ 不变,但解除一致行动 □√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 是 □ 否 □√ 是否拥有境内、 是 □ 否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外两个以上上市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股 5%以上 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与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 A 股普通股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共同控制数量: 149,133,148 股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共同控制比例: 35.78% 变动种类: 解除一致行动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数量: 40,831,308 股(即洪树鹏、陆伟娟持股数量之和)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9.80%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 是 □ 否 □√持续关联交易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 是 □ 否 □√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 否 □√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 是 □ 否 □√六条规定的情形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 是 □ 否 □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无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是 □√ 否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无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 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 □ 否 □√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 是 □ 否 □√权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