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8月23日在公司A1813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8月12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银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授权委托1人),董事洪树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书面授权委托董事方银军先生代表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董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 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