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002637)_公司公告_赞宇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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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宇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8-13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 年 4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64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0,000,000 股新股。 2016 年 4 月 15 日,本公司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决定以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共计派发现金 16,000,000 元;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160,000,000 股。 2016 年 4 月 16 日,本公司公告了《关于关于实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调整:201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7.955 元/股,发行股票的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100,000,000 股。 本公司最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实际为 96,8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95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70,044,000.00 元。截至 2016 年 7 月26 日止,该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 用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763,009,063.02 元 , 其 中 增 加 股 本 为 人 民 币96,80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666,209,063.02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6〕305 号《验资报告》。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修订案先后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项目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收购杜库达(印尼)有限公司及南通凯塔化工科 1  69,500 技有限公司各 60%股权 2 偿还银行贷款  10,550 合计  80,050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最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视募集资金到位后扣除用于收购杜库达(印尼)有限公司及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各 60%股权的款项及发行费用后的金额而定。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项目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收购杜库达(印尼)有限公司及南通凯塔化工科 1 69,500.00 技有限公司各 60%股权 2 偿还银行贷款  6,800.91 合计  76,300.91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赞宇科技已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部分募投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7061 号),经审核,截至 2016年 7 月 2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31,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 占总投资的比例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入金额  (%)收购杜库达及南通凯塔各 60%股权 69,500.00  31,000.00  44.60  合计 69,500.00  31,000.00  44.60 本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6 年 7 月 27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7061 号);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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