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8月12日在公司A181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8月9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亚茹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1,000 万元进行置换。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1,00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有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