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方银军先生于2015年12月14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10,000,000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发布的《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90)。2016年5月4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16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方银军先生上述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增至2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25%)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方银军先生的函告,获悉: 1、2016年6月20日已将上述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管锁定股20,000,000股购回并办理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2、2016年7月11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700,000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股 第一大 质押 本次质押占 东 质押开始日 质押到期 股东及 股数 质权人 其所持股份 名 期 日 一致行 (股) 比例 称 动人 方 2015 年 12 2016 年 6 中信证券股 银 是 10,000,000 26.11% 月 14 日 月 20 日 份有限公司 军 方 2016 年 5 月 2016 年 6 中信证券股 银 是 10,000,000 26.11% 4日 月 17 日 份有限公司 军 合 - 20,000,000 - - - 52.22% 计 注:2016 年 5 月 4 日,公司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10 股),方银军先生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增 10,000,000 股高管锁定股。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第 本次质 质押 质押开始日 东 一大股东 质押到期 押占其 股数 期(逐笔列 质权人 用途 名 及一致行 日 所持股 (股) 示) 称 动人 份比例 方 2016 年 7 月 2018 年 7 中信证券股 个人融 银 是 3,700,000 9.66% 11 日 月 10 日 份有限公司 资需要 军 合 - 3,700,000 - - - 9.66% 计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方银军持有公司股份38,301,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1.97%。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方银军质押股份为20,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7%,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4.04%。 四、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交易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