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方银军先生分别于2014年12月08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8,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517,920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发布的《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5),方银军先生于2015年12月8日、2016年1月8日将上述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8,517,920股分别办理了一个月、一年的展期,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2016年1月16日发布的《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90)、《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2015年12月14日方银军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10,000,000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发布的《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90)。2016年5月4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16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方银军先生上述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增至1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0%)、无限售流通股增至1,035,840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0.32%);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增 至2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25%)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方银军的函告,获悉: 1、2016年6月13日已将上述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 1,035,840股购回并办理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2、2016年6月14日已将上述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6,000,000股高 管锁定股购回并办理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3、2016年6月16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15,975,000股质押给万和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4、2016年6月16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25,000股质押给万和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质押 股数 (股) 质押开始日期 质押到期日质权人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方银军 是 8,000,000 2014年 12月 8日 2016年 6月14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89% 方银军 是 8,000,000 2016年 5月4日 2016年 6月14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89% 方银军 是 517,920 2014年 12月 8日 2016年 6月13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5% 方银军 是 517,920 2016年 5月4日 2016年 6月13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5% 合计 - 17,035,840 --- 44.48%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质押 股数 (股) 质押开始日期(逐笔列示) 质押到期日质权人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用途 方银军 是 15,975,000 2016年 6月16日 2018年 6月15日 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1.71% 个人融资需要 方银军 是 1,025,000 2016年 6月16日 2018年 6月15日 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67% 个人融资需要 合计 - 17,000,000 --- 44.38%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方银军持有公司股份38,301,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1.97%。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方银军质押股份为37,00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1.56%,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6.60%。 四、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交易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