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002637)_公司公告_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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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2-20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日期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 2、变更的原因 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不含本次被替换的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2014 年财政部陆续发布的 9 号、30 号、33 号、39 号、40 号、2 号、41 号七项新会计准则构成对前述具体准则的替换和补充,公司一并执行。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采用这些具体准则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已公告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纳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子公司均满足修订后的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职工薪酬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通知》 财会[2014]8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公司财务报表所核算的职工薪酬均属于变更后职工薪酬的范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财务报表列报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公司财务报表列报均不存在需要根据新准则调整的列报项目,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被投资单位均满足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合并范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公允价值计量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施行日之前的公允价值计量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企业不作追溯调整。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合营安排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执行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公司不存在需要重新分类的合营安排,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公司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将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有关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披露要求除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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