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002637)_公司公告_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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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2-18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方银军先生的通知,获悉: 1 、 2014 年 12 月 9 日 , 方 银 军 先 生 将 其 质 押 给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10,000,000股份提前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有关情况如下: 2013年12月30日,方银军先生以其所持部分公司股份1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5 %)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12月30日。详见公司于 2014年1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发布的《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2014年12月10日,方银军先生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方银军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5%)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出资方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标的证券的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2月10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12月9日。 截至本公告日,方银军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8,517,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7%,其中,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为18,517,92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占公司总股本的11.57%。 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权利仍由原股东方银军先生行使。标的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于参与约定回购式证券交易的原股东方银军先生。 原股东违约的,证券公司按照《业务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置标的证券。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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