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在公司A181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8月15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亚茹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