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拟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赞宇科技”)的独立董事,对赞宇科技拟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在境外设立全资子公司不仅有利于加速公司开拓国际贸易,拓展国外市场,提升公司在国际上的企业形象、品牌形象,还有利于拓展融资平台,为公司迈向国际化发展奠定基础。 本次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决策。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2014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