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002637)_公司公告_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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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03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赞宇科技”)于2014年4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8,620,324.73元(含利息9620972.31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市场推广、研发投入等经营性支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超募资金28,620,324.73元(含利息9620972.31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05 号文核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6.00 元,募集资 金 总 额 为 720,00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665,359,352.42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1]473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 260,000,000.00 元,本次超募资金金额为 405,359,352.42 元,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超募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6500.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2 年 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杭州油脂化工有限公司 86.8421%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4236 万元收购杭州油脂化工有限公司 86.8421%股权。201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四川赞宇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400 万元增资四川赞宇。2012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个月,公司实际使用了 3484.7318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于2012 年 10 月 15 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484.7318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 2013 年 3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 9,5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3 年 3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年产6 万吨脂肪酸甲酯磺酸盐二期(3 万吨)项目” 实施内容、项目投资进度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500 万元用于嘉兴赞宇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3 年 3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河北赞宇并用于“年产 6 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建设的议案》,公司将 7,000 万元募集资金向河北赞宇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上述增资已经沧州骅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沧源会验报字〔2013〕第 707 号)。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将超募资金 28,620,324.73 元(含利息 9,620,972.31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计划于 2014年 5 月实施。 三、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着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11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650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5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13年3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9,5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2014年4月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8,620,324.73元(含利息9,620,972.31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市场推广、研发投入等经营性支出。 本次将超募资金 28,620,324.73(含利息 9,620,972.31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计划于 2014 年 5 月实施。实施后超募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 四、 独立董事意见 赞宇科技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已承诺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赞宇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赞宇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8,620,324.73元(含利息9,620,972.3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另外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现有的实际进度,此举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该决定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齐鲁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曾丽萍、高启洪经核查后认为:赞宇科技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发表的独立意见》; 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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