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证券关于赞宇科技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宇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对赞宇科技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一)与公司财务负责人、项目建设负责人等谈话,询问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情况以及投产项目效益情况; (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募集资金项目的明细账、款项支付的原始凭证以及投产项目的销售合同,并现场观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 (三)审阅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05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齐鲁证券保荐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00元,共计募集资金72,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61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7,38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齐鲁证券于2011年11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48.0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6,535.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47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5,472.46万元(不包括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43.55万元;2013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5,050.49万元(包括增资河北赞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赞宇”)7,000万元),201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29.6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0,522.9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73.20万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786.1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齐鲁证券于2011年12月16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嘉兴赞宇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赞宇”)连同保荐机构齐鲁证券于2011年12月16日分 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 司河北赞宇连同保荐机构齐鲁证券于2014年2月2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青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 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 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2 个定期存款账户和 2 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公司 1202020714100019523 0.00 通知存款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2020714100034550 28,620,324.73 定期存款杭州解放路支行 1202020729920111858 0.00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 77818100158668 0.00支行 77818100162675 25,537,461.68 定期存款嘉兴赞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95140154700002478 3,701,936.86公司杭州文晖路支行 95140167310006562 13,000,000.00 通知存款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571905940310803 7,002,204.92分行 合 计 77,861,928.19 注:根据公司 2013 年 3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增资河北赞宇并用于“年产 6 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建设的议案》,本期公司将 7,000 万元募集资金于 2013 年 12 月 11 日向河北赞宇增资。2014 年 2 月 28 日,河北赞宇在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县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齐鲁证券公司与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7,000 万元;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河北赞宇使用上述增资款中的 53,948,435.23 元购买原材料, 2,000,000.00 元用于和公司置换银行承兑汇票。 四、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66,535.9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050.49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500.00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5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522.95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76% 是否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已变更项目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含部分变更) 总额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1. 年产 7.6 万吨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 否 15,000.00 15,000.00 4,283.65 13,634.47 90.90 2012 年 12 月 1,850.18 否 否钠(AES)项目2.年产 6 万吨脂肪酸甲酯磺酸盐二期项目 是 7,500.00 5,000.00 828.78 4,476.85 89.54 2013 年 5 月 107.33 否 否—3 万吨3.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否 3,500.00 3,500.00 938.06 1,275.63 36.45 2014 年 12 月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6,000.00 23,500.00 6,050.49 19,386.95 1,957.51 超募资金投向1.归还银行贷款 — - 4,000.00 — — — —2.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 14,500.00 — — — —3.河北赞宇增资 — 7,000.00 7,000.00 — — — —4.四川赞宇公司增资 — - 1,400.00 — — — —5.收购杭州油脂公司 — - 14,236.00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 19,000.00 41,136.00 合 计 - 25,050.49 60,522.95 - - - - (1) 年产 7.6 万吨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钠(AES)项目由于产品原材料价格下跌及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售价和毛利率下 滑等因素的影响,暂未实现预计收益。 (2) 年产 6 万吨脂肪酸甲酯磺酸盐二期项目—3 万吨项目产能已经达产,由于同期其他表面活性剂价格下跌导致 MES 的成本优势削弱,下游客户使用 MES 的积极性降低,导致 MES 产销量暂未达到预期,项目暂未实现预计收益。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3)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地位于浙江省青山湖科技城,根据浙江省政府要求,青山湖科技城实行统一规划、设计,地 下工程统一由临安市城建投资公司建造,该部分工程已于 2012 年 10 月完成,施工单位尚未和公司正式结算。本期支出 为地上建设工程款。因科技城周边单位尚未完成地上建设,公司推迟装修等后续工程。项目预计完工时间由 2013 年 12 月延迟至 2014 年 12 月。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无。 (1) 根据公司 2012 年 10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已于 2013 年 4 月 12 日将上述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6 个月。 (2) 根据公司 2013 年 3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案》,使用超募资金 9,5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 根据公司 2013 年 3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河北赞宇并用于“年 产 6 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建设的议案》,本期公司将 7,000 万元募集资金向河北赞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 北赞宇)增资,上述增资业经州骅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沧源会验报字〔2013〕 第 707 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无。 公司根据 2013 年 3 月 28 日董事会第二届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偿还前期以银行承兑汇票垫付募投 项目相关款项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240.02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本期用自有非募集资金户和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工程款 11,980,596.00 元,后自行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置换 9,380,596.00 元划入公司自有非募集资金户。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无。 根据公司 2013 年 3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年产 6 万吨脂肪酸甲酯磺酸盐二期(3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万吨)项目” 实施内容、项目投资进度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项目不再建设脂肪酸甲脂生产 能力,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500 万元,用于嘉兴赞宇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无。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1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第十九次董事会13号议案《关于调整“年产6万吨脂肪酸甲酯磺酸盐二期(3万吨)项目” 实施内容、项目投资进度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年产6万吨脂肪酸甲酯磺酸盐二期项目(3万吨)的“脂肪酸甲酯生产”环节部分终止,总投资由7,500万元变更为5,000万元,公司将该部分终止实施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嘉兴赞宇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实施完毕。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4]789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赞宇科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赞宇科技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2013年度,赞宇科技能够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规和制度要求管理和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赞宇科技董事会出具的《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