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洁科技(002635)_公司公告_安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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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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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洁科技”或“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经审核,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末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总额为21,843.44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3.7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总资产的比例为

2.81%。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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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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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国昊 龚菊明 赵鹤鸣

2023年 8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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