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洁科技(002635)_公司公告_安洁科技: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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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洁科技: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要,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自查落实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的原则,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总体是规范、完整和有效的,对公司重大风险、管理舞弊及重要流程错误等方面具有控制与防范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自查落实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自查落实表》中内部控制的有效结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没有与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规模、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修改)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2、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3、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符合规范性要求,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事项。

4、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15,072.1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上述担保已经过相应审议程序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及财务费用,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我们认为,公司增加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七、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是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及实际情况而确定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国昊 龚菊明 赵鹤鸣

2023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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