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洁科技”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对安洁科技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中信建投进行的核查工作
中信建投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及财务部、内审部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现场沟通交流,取得了相关的信息资料,并同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记录、监事会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阅公司管理层出具的《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资金活动管理、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全面预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对外投资、
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信息系统安全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财务报表错报(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0.5%
重要缺陷:营业收入的0.3%≤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0.5%
一般缺陷: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0.3%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存在重大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财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2%﹤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一般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2%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重大缺陷主要包括: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②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③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
④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⑤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对安洁科技《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安洁科技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较有效的实施,公司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中信建投对安洁科技《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雷晓凤 谢吴涛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