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洁科技(002635)_公司公告_关于对吴镇波的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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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吴镇波的监管函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9

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 183 号

吴镇波:

你作为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博精密”)原股东,于2017年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洁科技”)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补偿协议》等协议。根据相关协议,原股东承诺威博精密2017年、2018年、2019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3,000万元、42,000万元和53,000万元,承诺期间实现的净利润总额不低于128,000万元。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苏公W[2020]E1150号),2019年威博精密实现净利润为-843.15万元,未能实现业绩承诺,威博精密原股东应对安洁科技进行补偿。你作为补偿义务人,应注销股份数量为17,228,216股,应补偿现金6,248.94万元。应补偿股份已经于2020年6月3日完成注销,针对应补偿现金,你与安洁科技签署了《债权债务的转移及抵消协议》,经充抵后你还需向安洁科技支付业绩补偿款919.03万元,协议约定你于2020年5月29

日前支付相关款项。直到目前,你仍未履行现金补偿义务。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3条和11.11.1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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