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8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洁科技”)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租入资产确认为一项使用权资产,按照与自有资产一致的会计政策计提折旧。未来租金付款义务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按照实际利率法每年计提财务费用。符合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除外。相应地,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8 年修订的部分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
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导致公司租赁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