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杰股份(002634)_公司公告_棒杰股份: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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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杰股份: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7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4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三)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思安街 99 号协鑫广场 1 号楼 29楼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剑嵩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142,462,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13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114,678,7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65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7,783,9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85%。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5人,代表股份22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张诚先生、独立董事杨隽萍女士、独立董事孙建辉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430,0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0%;反对3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3232%;反对3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7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陶士青女士、陈剑嵩先生、郑维

先生、杨军先生、王心烨女士、刘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情况如下:

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是否当选
陶士青142,239,93599.8436%
陈剑嵩142,239,93599.8436%
郑维142,239,93599.8436%
杨军142,239,93599.8436%
王心烨142,239,93599.8436%
刘栩142,239,93599.84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是否当选
陶士青100.0045%
陈剑嵩100.0045%
郑维100.0045%
杨军100.0045%
王心烨100.0045%
刘栩100.0045%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沈文忠先生、孙建辉先生、章贵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是否当选
沈文忠142,239,93599.8436%
孙建辉142,239,93599.8436%
章贵桥142,239,93599.84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是否当选
沈文忠100.0045%
孙建辉100.0045%
章贵桥100.0045%

4、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张正亮先生、金微微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陈馨怡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如下: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是否当选
张正亮142,239,93599.8436%
金微微142,239,93599.84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是否当选
张正亮100.0045%
金微微100.004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项也律师、张依航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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