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首次授予日)
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占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 占首次授予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 | 郑维 | 董事、副总经理 | 15.00 | 4.25% | 0.03% |
2 | 王心烨 | 财务总监 | 40.00 | 11.33% | 0.09% |
棒杰新能源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28人) | 227.50 | 64.42% | 0.50% | ||
首次授予合计 | 282.50 | 80.00% | 0.61%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