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除保留截至评估基准日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6,600,246股上市公司库存股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交易对方持有的华付信息51%股权作为置入资产进行资产置换,置出资产最终由陶建伟、陶士青、金韫之共同指定的主体承接;在前述资产置换实施的前提下,交易对方将置换取得的置出资产出售给陶建伟、陶士青、金韫之共同指定的主体,陶建伟、陶士青、金韫之向交易对方合计转让82,407,84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股份总数的17.94%)并支付8,000万元现金,作为资产承接方受让置出资产的支付对价(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2021年9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联储证券有限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联储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棒杰股份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重组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之首次披露重组事项(2020年9月2日)前六个月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事项首次披露之日止(2021年9月13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具体包括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交易标的、相关专业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一) 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相关方填写的自查报告(中金传化(宁波)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相关人员除外)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岀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上述主体及其近亲属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关联关系 | 交易性质 | 交易日期 | 股份变动情况(股) | 核查期末持股情况(股) |
肖志军 | 交易对方深圳仲凯盛堂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刘红之配偶 | 买入 | 2020.9.8 | 130,000 | 0 |
2020.9.9 | 470,000 | ||||
2020.9.18 | 16,000 | ||||
卖出 | 2020.9.21 | 316,000 | |||
2020.9.24 | 300,000 | ||||
董美林 | 华付信息 董事 | 买入 | 2020.9.21 | 2,000 | 0 |
卖出 | 2020.10.20 | 2,000 | |||
唐敏 | 华付信息董事董美林之 | 买入 | 2020.9.2 | 134,500 | 0 |
配偶 | 2020.9.21 | 1,100 | |||
2020.9.22 | 27,100 | ||||
卖出 | 2020.10.16 | 162,700 | |||
夏泉贵 | 原联储证券并购业务部负责人(已于2021年5月11日离职) | 买入 | 2021.8.24 | 110,000 | 0 |
2021.8.27 | 40,000 | ||||
2021.8.30 | 10,000 | ||||
2021.9.2 | 18,500 | ||||
2021.9.3 | 200 | ||||
2021.9.6 | 51,300 | ||||
2021.9.7 | 10,000 | ||||
2021.9.8 | 30,000 | ||||
卖出 | 2021.9.9 | 60,000 | |||
2021.9.10 | 210,000 | ||||
朱建明 | 联储证券项目经办人员 | 买入 | 2021.8.11 | 2,000 | 0 |
朱文倩之父亲 | 卖出 | 2021.8.12 | 2,000 | ||
蔡欣怡 | 华付信息董事蔡达之子女 | 买入 | 2021.8.19 | 1,300 | 0 |
买入 | 2021.8.20 | 1,100 | |||
卖出 | 2021.8.31 | 2,400 | |||
范莉 | 华付信息董事蔡达之配偶 | 买入 | 2021.8.23 | 19,400 | 0 |
卖出 | 2021.8.31 | 19,400 |
(二) 相关人员关于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说明
对于肖志军自查期间内买入棒杰股份股票的行为,肖志军出具说明:
1、本人自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18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买入616,000股棒杰股份的股票,买入金额共计4,366,000元。自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4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616,000股棒杰股份的股票,卖出金额共计4,587,864元。
2、本人长期于股票二级市场进行投资,在棒杰股份重组预案公告后,本人买卖前述股票系本人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公开披露信息的独立判断作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在交易之前以及交易过程中,本人未知晓任何关于本次重组的未公开信息,也没有其他人向本人提供买卖棒杰股份的投资建议。
对于董美林自查期间内买入棒杰股份股票的行为,董美林出具说明:
1、本人于2020年9月21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买入2,000股棒杰股份的股票,买入金额共计14,700元。本人于2020年10月20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2,000股棒杰股份的股票,卖出金额共计15,460元。
2、在棒杰股份重组预案公告后,本人买卖前述股票系本人基于对股票二级
市场行情、公开披露信息的独立判断作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在交易之前以及交易过程中,本人未知晓任何关于本次重组的未公开信息,也没有其他人向本人提供买卖棒杰股份的投资建议。
对于唐敏自查期间内买入棒杰股份股票的行为,唐敏出具说明:
1、本人自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22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买入162,700股棒杰股份的股票,买入金额共计1,488,153元。2020年10月16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162,700股棒杰股份的股票,卖出金额共计1,244,688元。
2、在棒杰股份重组预案公告后,本人买卖前述股票系本人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公开披露信息的独立判断作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在交易之前以及交易过程中,本人未知晓任何关于本次重组的未公开信息,也没有其他人向本人提供买卖棒杰股份的投资建议。
对于夏泉贵自查期间内买入棒杰股份股票的行为,夏泉贵出具说明:
1、本人自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买入270,000股棒杰股份的股票,买入金额共计1,593,659元。于2021年9月9日至9月10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270,000股棒杰股份的股票,卖出金额共计1,683,587元;
2、本人已于2021年4月向联储证券提出辞职,并于5月11日得到正式批准。本人离职后转而从事实业投资,不再参与本重组项目,不再属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亦未知晓任何关于本次重组的未公开信息。本人买卖前述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离职之后,买卖行为系本人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技术指标分析、公开披露信息的独立判断作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对于朱建明自查期间内买入棒杰股份股票的行为,朱建明出具说明:
1、本人于2021年8月11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买入2,000股棒杰股份的股票,买入金额共计11,080元。于2021年8月12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2,000股棒杰股份的股票,卖出金额共计11,160元;
2、本人长期于股票二级市场进行投资,在棒杰股份重组草案公告后,本人
买卖前述股票系本人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公开披露信息的独立判断作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在交易之前以及交易过程中,本人未知晓任何关于本次重组的未公开信息,也没有其他人向本人提供买卖棒杰股份的投资建议。
对于蔡欣怡自查期间内买入棒杰股份股票的行为,蔡欣怡出具说明:
1、本人于2021年8月19日至8月20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买入2,400股棒杰股份的股票,买入金额共计14,066元。于2021年8月31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2,400股棒杰股份的股票,卖出金额共计14,066元;
2、在棒杰股份重组草案公告后,本人买卖前述股票系本人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公开披露信息的独立判断作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在交易之前以及交易过程中,本人未知晓任何关于本次重组的未公开信息,也没有其他人向本人提供买卖棒杰股份的投资建议。
对于范莉自查期间内买入棒杰股份股票的行为,范莉出具说明:
1、本人于2021年8月23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买入19,400股棒杰股份的股票,买入金额共计111,356元。于2021年8月31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19,400股棒杰股份的股票,卖出金额共计115,430元;
2、在棒杰股份重组草案公告后,本人买卖前述股票系本人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公开披露信息的独立判断作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在交易之前以及交易过程中,本人未知晓任何关于本次重组的未公开信息,也没有其他人向本人提供买卖棒杰股份的投资建议。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肖志军、唐敏、董美林、夏泉贵、朱建明、蔡欣怡及范莉的说明并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肖志军、唐敏、董美林、夏泉贵、朱建明、蔡欣怡及范莉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除上述情形外,本次交易自查范围内相关各方、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内无交易棒杰股份流通股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0月27日
财务顾问主办人: | |||
桂方晓 | 王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