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棒杰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披露了《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筹划及终止重大资产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进行了自查,本次自查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重组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之首次披露重组事项(2020年9月2日)前六个月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事项首次披露之日止(2021年9月13日)。
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一) 棒杰股份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
(二) 棒杰股份控股股东;
(三) 交易对方及其有关知情人员;
(四) 标的公司及其有关知情人员;
(五) 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六) 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
三、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查范围内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一) 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范围内机构和人员(中金传化(宁波)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相关人员除外)出具的自查报告和书面说明,自查期间上述主体及其近亲属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关联关系 | 交易性质 | 交易日期 | 股份变动情况(股) | 核查期末持股情况(股) |
肖志军 | 交易对方深圳仲凯盛堂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刘红之配偶 | 买入 | 2020.9.8 | 130,000 | 0 |
2020.9.9 | 470,000 | ||||
2020.9.18 | 16,000 | ||||
卖出 | 2020.9.21 | 316,000 | |||
2020.9.24 | 300,000 | ||||
董美林 | 华付信息 董事 | 买入 | 2020.9.21 | 2,000 | 0 |
卖出 | 2020.10.20 | 2,000 | |||
唐敏 | 华付信息董事董美林之 配偶 | 买入 | 2020.9.2 | 134,500 | 0 |
2020.9.21 | 1,100 | ||||
2020.9.22 | 27,100 | ||||
卖出 | 2020.10.16 | 162,700 | |||
夏泉贵 | 原联储证券并购业务部负责人(已于2021年5月11日离 | 买入 | 2021.8.24 | 110,000 | 0 |
2021.8.27 | 40,000 | ||||
2021.8.30 | 10,000 | ||||
2021.9.2 | 18,500 | ||||
2021.9.3 | 200 |
职) | 2021.9.6 | 51,300 | |||
2021.9.7 | 10,000 | ||||
2021.9.8 | 30,000 | ||||
卖出 | 2021.9.9 | 60,000 | |||
2021.9.10 | 210,000 | ||||
朱建明 | 联储证券项目经办人员朱文倩之父亲 | 买入 | 2021.8.11 | 2,000 | 0 |
卖出 | 2021.8.12 | 2,000 | |||
蔡欣怡 | 华付信息董事蔡达之子女 | 买入 | 2021.8.19 | 1,300 | 0 |
买入 | 2021.8.20 | 1,100 | |||
卖出 | 2021.8.31 | 2,400 | |||
范莉 | 华付信息董事蔡达之配偶 | 买入 | 2021.8.23 | 19,400 | 0 |
卖出 | 2021.8.31 | 19,400 |
(二) 相关人员关于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说明
对于肖志军自查期间内买入棒杰股份股票的行为,肖志军出具说明:
1、本人自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18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买入616,000股棒杰股份的股票,买入金额共计4,366,000元。自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4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616,000股棒杰股份的股票,卖出金额共计4,587,864元。
2、本人长期于股票二级市场进行投资,在棒杰股份重组预案公告后,本人买卖前述股票系本人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公开披露信息的独立判断作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在交易之前以及交易过程中,本人未知晓任何关于本次重组的未公开信息,也没有其他人向本人提供买卖棒杰股份的投资建议。
对于董美林自查期间内买入棒杰股份股票的行为,董美林出具说明:
1、本人于2020年9月21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买入2,000股棒杰股份的股票,买入金额共计14,700元。本人于2020年10月20日
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2,000股棒杰股份的股票,卖出金额共计15,460元。
2、在棒杰股份重组预案公告后,本人买卖前述股票系本人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公开披露信息的独立判断作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在交易之前以及交易过程中,本人未知晓任何关于本次重组的未公开信息,也没有其他人向本人提供买卖棒杰股份的投资建议。对于唐敏自查期间内买入棒杰股份股票的行为,唐敏出具说明:
1、本人自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22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买入162,700股棒杰股份的股票,买入金额共计1,488,153元。2020年10月16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162,700股棒杰股份的股票,卖出金额共计1,244,688元。
2、在棒杰股份重组预案公告后,本人买卖前述股票系本人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公开披露信息的独立判断作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在交易之前以及交易过程中,本人未知晓任何关于本次重组的未公开信息,也没有其他人向本人提供买卖棒杰股份的投资建议。
对于夏泉贵自查期间内买入棒杰股份股票的行为,夏泉贵出具说明:
1、本人自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买入270,000股棒杰股份的股票,买入金额共计1,593,659元。于2021年9月9日至9月10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270,000股棒杰股份的股票,卖出金额共计1,683,587元;
2、本人已于2021年4月向联储证券提出辞职,并于5月11日得到正式批准。本人离职后转而从事实业投资,不再属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亦未知晓任何关于本次重组的未公开信息。本人买卖前述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离职之后,买卖行为系本人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技术指标分析、公开披露信息的独立判断作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对于朱建明自查期间内买入棒杰股份股票的行为,朱建明出具说明:
1、本人于2021年8月11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买入2,000股棒杰股份的股票,买入金额共计11,080元。于2021年8月12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2,000股棒杰股份的股票,卖出金额共
计11,160元;
2、本人长期于股票二级市场进行投资,在棒杰股份重组草案公告后,本人买卖前述股票系本人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公开披露信息的独立判断作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在交易之前以及交易过程中,本人未知晓任何关于本次重组的未公开信息,也没有其他人向本人提供买卖棒杰股份的投资建议。
对于蔡欣怡自查期间内买入棒杰股份股票的行为,蔡欣怡出具说明:
1、本人于2021年8月19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买入1,300股棒杰股份的股票,买入金额共计7,714元;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买入1,100股棒杰股份股票,买入金额共计6,352元;于2021年8月31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2,400股棒杰股份的股票,卖出金额共计14,066元。
2、在棒杰股份重组草案公告后,本人买卖前述股票系本人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公开披露信息的独立判断作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在交易之前以及交易过程中,本人未知晓任何关于本次重组的未公开信息,也没有其他人向本人提供买卖棒杰股份的投资建议。
对于范莉自查期间内买入棒杰股份股票的行为,范莉出具说明:
1、本人于2021年8月23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买入19,400股棒杰股份的股票,买入金额共计111,356元;于2021年8月31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19,400股棒杰股份的股票,卖出金额共计115,430元。
2、在棒杰股份重组草案公告后,本人买卖前述股票系本人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公开披露信息的独立判断作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在交易之前以及交易过程中,本人未知晓任何关于本次重组的未公开信息,也没有其他人向本人提供买卖棒杰股份的投资建议。
四、 自查意见
公司在筹划及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票交易查询信息
以及自查范围内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上述个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属投资者依据市场公开信息进行判断的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联,不属于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