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韩建先生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在2020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参加会议情况
1、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因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共参加第四届董事会会议2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本人对所有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会上接受股东们的质询,并对相关情况进行答复和说明。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对事项详情进行必要的了解,根据相关法规进行认真审核,并出具书面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 2020年4月23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本人通过认真了解和核查,对2019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作出专项说明并出具独立意见,同时对《2020年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并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对《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刊登在2020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 2020年6月8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本人经过认真了解和核查,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刊登在2020年6月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三、 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发展决策提供科学、合理建议,支持公司进行转型升级。2020年4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立足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不断探讨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2020年4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核通过了《2020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报告期内,
本人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具体如下:
2020年4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审核公司董事会规模和人员结构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资资格,认为公司董事会人员结构合理,高管团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能够胜任各自岗位的工作需求。
2020年6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的发展动态。除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外,还通过现场调查等方式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等情况,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运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本人听取公司有关部门对公司市场、生产、财务等日常经营情况和关联交易的汇报,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探讨公司的发展目标,为公司发展及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五、 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事先对会议资料进行充分研究审核,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意见与观点,并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和内部控制治理、会议决议执行及公司发展战略等方面情况,自觉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获知的公司商业机密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保
密,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4、 报告期内,本人及时了解掌握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规和规章制度,并通过持续培训和学习,增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的认识和理解,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 其他事项
2020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工作时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希望公司未来经营更加稳健,更好地树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七、 联系方式
Email:hanjian8@zstu.edu.cn
独立董事:韩建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