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点创先行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点创”)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7,165,13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91%,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6%(若减持期间有回购、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相关内容详见上述公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减持时间过半及减持完毕或减持区间结束但未减持完毕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目前,浙江点创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时间已届满,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持股5%以上的股东浙江点创先行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比例 |
浙江点创 | 大宗交易 | 2020年3月6日 | 5.50 | 1,800,000 | 0.3976% |
大宗交易 | 2020年3月9日 | 5.70 | 2,750,000 | 0.6074% | |
大宗交易 | 2020年3月10日 | 5.50 | 1,450,000 | 0.3203% | |
大宗交易 | 2020年3月11日 | 5.50 | 3,050,000 | 0.6737% |
集中竞价 | 2020年3月24日 | 5.06 | 1,390,000 | 0.3070% |
集中竞价 | 2020年3月25日 | 5.08 | 1,980,800 | 0.4375% |
集中竞价 | 2020年3月26日 | 5.01 | 1,150,000 | 0.2540% |
大宗交易 | 2020年6月17日 | 5.50 | 1,520,000 | 0.3357% |
大宗交易 | 2020年6月18日 | 5.50 | 3,850,000 | 0.8504% |
大宗交易 | 2020年6月19日 | 5.50 | 1,830,000 | 0.4042% |
大宗交易 | 2020年6月29日 | 5.50 | 1,800,000 | 0.3976% |
集中竞价 | 2020年7月6日 | 6.05 | 1,188,900 | 0.2626% |
集中竞价 | 2020年7月7日 | 6.52 | 341,300 | 0.0754% |
集中竞价 | 2020年7月13日 | 6.74 | 304,200 | 0.0672% |
集中竞价 | 2020年7月15日 | 7.36 | 70,900 | 0.0157% |
集中竞价 | 2020年7月22日 | 7.43 | 575,000 | 0.1270% |
集中竞价 | 2020年7月23日 | 7.66 | 1,385,500 | 0.3060% |
集中竞价 | 2020年7月24日 | 8.06 | 640,369 | 0.1414% |
合计 | 27,076,969 | 5.9805% |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浙江点创协议转让受让所取得的股份。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比例 | 股数(股) |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比例 | ||
浙江点创 | 合计持有股份 | 60,297,901 | 13.32% | 33,220,932 | 7.3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297,901 | 13.32% | 33,220,932 | 7.3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上述减持实施后,浙江点创仍持有公司股份33,220,93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23%,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34%,仍为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 浙江点创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情况。
2、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点创本次股份减持的实施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
3、 浙江点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点创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