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002634股票简称:棒杰股份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
序号 | 交易对方 | 序号 | 交易对方 |
1 | 张欢 | 11 | 深圳市南山软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 | 黄军文 | 12 | 中金传化(宁波)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3 | 娄德成 | 13 | 深圳市星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 | 汤红 | 14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卓德定增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 | 韩国安 | 15 | 深圳市深港通恒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 | 陈婷 | 16 | 深圳仲凯盛堂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 | 王辉 | 17 | 南通时代伯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 | 珠海横琴任君淳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8 | 深圳华创共赢三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 | 珠海横琴任君淳安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9 | 深圳南山金融科技双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 | 深圳正奇科技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 | 深圳市华益春天投资有限公司 |
二〇二〇年九月
声明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预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预案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预案中涉及的标的公司相关数据尚未经过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评估机构的评估。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预案所引用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或估值结果将在《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交易预案存在不确定性,在后续磋商、形成、审批、审核过程中,存在各方无法就正式交易方案或其完善达成一致,导致本次交易取消的可能。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全体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保证其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声明 ...... 2
目录 ...... 3释义 ...... 5
重大事项提示 ...... 8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8
二、本次交易的性质 ...... 12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3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仍满足上市条件 ...... 15
五、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 15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做出的重要承诺 ...... 16
七、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或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25
八、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26
九、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 ...... 27
重大风险提示 ...... 28
一、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 ...... 28
二、交易标的经营相关风险 ...... 30
三、其他风险 ...... 31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 ...... 32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32
二、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34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34
四、本次交易的性质 ...... 39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40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42
一、上市公司基本信息 ...... 42
二、上市公司最近六十个月控股权变动情况 ...... 42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42
四、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 43
五、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4
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45
一、交易对方具体情况 ...... 45
二、交易对方其他事项说明 ...... 58
第四节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 ...... 60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 60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 60
三、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61
四、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64
五、拟置入资产预评估情况 ...... 65第五节拟置出资产基本情况 ...... 66
一、拟置出资产概况 ...... 66
二、拟置出资产的基本情况 ...... 66
三、拟置出资产涉及的债务转移情况 ...... 77
四、拟置出资产抵押、质押、对外担保及重大未决诉讼、行政处罚情况......78
五、拟置出资产相关的人员安置情况 ...... 78
六、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78
七、拟置出资产的主要财务数据 ...... 80
第六节风险因素 ...... 82
一、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 ...... 82
二、交易标的经营相关风险 ...... 84
三、其他风险 ...... 85
第七节其他重大事项 ...... 86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86二、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重大资产购买或出售情况 ...... 86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 86
四、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 86
第八节独立董事意见 ...... 88第九节声明及承诺 ...... 89
释义在预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预案、本预案 | 指 |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 |
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棒杰股份 | 指 |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34) |
标的公司、华付信息 | 指 | 深圳市华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正奇科技 | 指 | 深圳正奇科技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任君淳玺 | 指 | 珠海横琴任君淳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恒盈投资 | 指 | 深圳市深港通恒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卓德壹号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卓德定增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仲凯盛堂 | 指 | 深圳仲凯盛堂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时代伯乐 | 指 | 南通时代伯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南山软银 | 指 | 深圳市南山软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南山双创 | 指 | 深圳南山金融科技双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金传化 | 指 | 中金传化(宁波)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任君淳安 | 指 | 珠海横琴任君淳安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华益春天 | 指 | 深圳市华益春天投资有限公司 |
星联网科技 | 指 | 深圳市星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华创共赢 | 指 | 深圳华创共赢三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对方 | 指 | 张欢、黄军文、娄德成、汤红、韩国安、陈婷、王辉、深圳正奇科技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任君淳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市深港通恒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卓德定增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仲凯盛堂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时代伯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南山软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南山金融科技双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金传化(宁波)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任君淳安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市华益春天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星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华创共赢三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陶建伟 | 指 |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建伟 |
拟置出资产、置出资产 | 指 | 上市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除库存股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
拟置入资产、置入资产 | 指 | 交易对方所持标的公司51%的股权 |
标的资产 | 指 | 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 |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 指 | 上市公司拟以除库存股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51%的股权进行资产置换,置出资产最终由陶建伟、陶士青、金韫之共同指定的主体承接。在前述资产置换实施的前提下,陶建伟、陶士青、金韫之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合计82,407,840股股份转让给张欢等共计15名股份受让方,占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的17.94% |
资产承接方 | 指 | 陶建伟、陶士青、金韫之指定的承接置出资产的承接方 |
股份受让方 | 指 | 张欢、黄军文、深圳正奇科技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任君淳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市深港通恒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卓德定增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仲凯盛堂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时代伯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南山软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南山金融科技双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金传化(宁波)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任君淳安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市华益春天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星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华创共赢三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重大资产置换协议》 | 指 |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置换协议》 |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 指 |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 |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
业绩承诺方 | 指 | 张欢、黄军文、娄德成、汤红 |
业绩承诺期 | 指 | 2020年、2021年、2022年 |
评估基准日 | 指 | 经各方确定,本次交易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评估基准日均为2020年6月30日 |
置入资产过渡期间 | 指 |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置入资产交割日(含当日)止的期间 |
置出资产过渡期间 | 指 |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置出资产交割日(含当日)止的期间 |
人工智能/AI | 指 | 人工智能(ArtificialIntelligence),英文缩写为AI。它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 |
SDK | 指 | SoftwareDevelopmentKit,软件开发工具包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最近两年及一期 | 指 | 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 |
《格式准则26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 |
《重组若干规定》 | 指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重组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A股 | 指 |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注:(1)本预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2)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如无特殊说明,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重大事项提示本次拟置出资产、拟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各方协商后确定。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拟置出资产、拟置入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最终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预案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本次交易包括
、重大资产置换;
、股份转让。其中股份转让以重大资产置换为前提,如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无法实施,则股份转让不予实施。
1、重大资产置换上市公司拟以除库存股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51%的股权进行资产置换,置出资产最终由陶建伟、陶士青、金韫之共同指定的主体承接。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100%股权预估值为14.9亿元,对应置入资产的预估值为
7.60亿元。本次拟置入资产的持股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交易对方 | 本次转让的出资额(万元) | 占标的公司股权比例 |
张欢 | 1106.97 | 21.06% |
黄军文 | 153.03 | 2.91% |
娄德成 | 144.85 | 2.76% |
汤红 | 108.22 | 2.06% |
其他16名交易对方 | 1167.81 | 22.22% |
合计 | 2680.89 | 51.00% |
本次交易中,其他16名交易对方将其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22.22%股权作为置入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原则上由该等主体按其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计算转让份额,最终转让份额及比例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进行明确。如果该等主体中任
何一方放弃转让其份额导致转让份额不足的,则差额部分由张欢、黄军文、娄德成、汤红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剩余股权进行转让,从而保证置入资产范围为标的公司51%股权。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应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由各方协商确定后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确认。
如果置出资产最终评估值大于置入资产最终评估值,但差额未超过5,000万元的,则张欢承诺将其持有的除上述表格中置入资产外的其余标的公司股权(与差额部分等值股权)一并作为置入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或以现金向上市公司支付差额部分。
如果置出资产最终评估值小于置入资产最终评估值,但差额未超过5,000万元的,则上述表格中的置入资产范围不变,上市公司以借款等合法形式自筹资金(该部分自筹资金及对应负债不属于置出资产),以现金向交易对方支付差额部分。
如果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的差额超过上述约定限额,则本次交易各方将协商调整交易方案,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
2、股份转让
在前述资产置换实施的前提下,陶建伟、陶士青、金韫之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合计82,407,840股股份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给张欢等共计15名股份受让方,占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的
17.94%。
其中,陶建伟拟向黄军文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5.00%的股份,金韫之拟向张欢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6.10%的股份,前述股份的转让价格不低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的90%,经各方协商确定为9.18元/股。
(二)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业绩承诺交易对方中的张欢、黄军文、娄德成、汤红
名自然人同意对置入资产交割日后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业绩进行承诺,并在触发约定条件时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的业绩承诺期为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若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无法在2020年度内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延续至2023年度,2023年度的承诺数额由交易各方另行协商确定。业绩承诺方承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以置入资产交割日为完毕日),标的公司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700万元、9,300万元、12,200万元;其中,“净利润”系以标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
2、补偿安排本次重大资产置换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聘请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审计机构对承诺期内每一个承诺年度结束后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以确定在上述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业绩承诺方对上市公司各年度进行补偿的金额具体计算方式约定如下:
在承诺期内,若标的公司当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80%,则上市公司有权要求业绩承诺方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补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式为: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净利润实现数)÷补偿期限内各年净利润承诺数总和×置入资产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
以上公式运用中,应遵循:(
)业绩承诺方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业绩承诺方获得的交易对价总和,为免歧义,业绩承诺方各方获得的交易对价指业绩承诺方各方在重大资产置换中以各自参与交易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标的公司100%股权整体作价;(2)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如当年计算的补偿金额小于0,则按0取值,即以前年度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回冲。
除逐年补偿外,在利润承诺期结束后,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对标的公司盈
利预测补偿额进行总体计算,若标的公司利润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不足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则业绩承诺方应进行补偿,补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式为:
业绩承诺方还应补偿金额=(各年净利润承诺数总和-各年净利润实现数总和)÷各年净利润承诺数总和×置入资产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以上公式运用中,应遵循:(1)业绩承诺方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业绩承诺方获得的交易对价总和;(
)如果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金额小于
时,则按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回冲。
若存在需要补偿的情况,业绩承诺方各方按其置入资产占交易对方合计置入资产的比例分担补偿义务,张欢、黄军文对其他业绩承诺方履行盈利预测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业绩承诺方应首先以本次受让取得的股份(为免歧义,指张欢、黄军文通过协议受让的方式取得的上市公司50,974,772股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业绩承诺方所持股份不足以补偿的,还应以现金继续补偿,直至覆盖业绩承诺方应补偿的全部金额。业绩承诺方应补偿股份数=业绩承诺方应补偿金额÷本次取得股份均价9.18元/股,业绩承诺方累积补偿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所获得的对价总和。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现金分红派息等事项,与业绩承诺方应补偿股份相对应的新增股份或利益,随业绩承诺方应补偿的股份一并补偿给上市公司。
若业绩承诺方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须向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的,上市公司在相关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或专项减值测试结果后
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关于股份回购并注销的方案,上市公司届时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后,以总价人民币
1.00元的价格定向回购该等应补偿股份并注销。若业绩承诺方须向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的,业绩承诺方应在收到上市公司补偿通知后
日内将补偿资金支付到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在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年度结束后,上市公司将聘请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审计机构对置入资产进行一次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置入资产发生减
值,并且置入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补偿义务人就置入资产累计已补偿的现金额,则业绩补偿义务人需要另行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计算方法如下:
减值测试应补偿的金额=置入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补偿义务人就置入资产累计已补偿的现金额。前述减值额为置入资产作价减去期末置入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与标的资产有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公司实现扣非净利润的确定、盈利预测补偿金额计算的具体实施等事项将由交易各方另行协商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三)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协议》,在置入资产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聘请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审计机构对置入资产过渡期间的损益进行过渡期专项审核。过渡期专项审核应于标的资产的交割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置入资产在过渡期内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上市公司享有,置入资产在过渡期内运营所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各方按照其所持置入资产的比例承担,并应在标的公司过渡期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日内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给上市公司。
置出资产在过渡期内运营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变动均由资产承接方和陶建伟、陶士青、金韫之享有或承担,与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无关。
(四)拟置出资产的债权债务及人员安排
1、拟置出资产的债权债务安排
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协议》,对于置出资产中的债权,上市公司应当向有关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对于置出资产中的债务,上市公司应当向有关债权人发出债务转让通知书,并取得超过置出资产债务总额90%的债权人同意转让的同意函,且应取得全部金融机构债权人同意转让的同意函。在置出资产交割日后,如果未出具同意函的债权人向上市公司追索置出资产相关债务的,则陶建伟、陶士青、金韫之负责偿还相关负债或与债权人达成解决方案,如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陶建伟、陶士青、金韫之承担并赔偿上市公司。在置出资产交割日
后,如有债务人向上市公司偿付与置出资产相关债务的,上市公司应将已收到的相关款项或权益支付给资产承接方。
2、拟置出资产的人员安排
上市公司应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
各方确认,按照“人随资产走”的原则,置出资产所对应职工的劳动关系、组织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党团关系)、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关系、住房公积金关系,其他依法应向职工提供的福利,以及上市公司与职工之间之前存在的其他任何形式的协议、约定、安排和权利义务等事项均转移至指定主体,并最终由资产承接方进行承接。各方确认,如因上述员工安置相关事项产生任何补偿、赔偿义务、责任或纠纷的,该等补偿、赔偿义务、责任或纠纷由陶建伟、陶士青、金韫之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与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无关。
二、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拟置出资产为上市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持有的除库存股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拟置入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51%的股权。标的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2019年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指标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数据 | 上市公司 | 标的公司 | 交易价格 | 计算依据 | 比例(%) |
资产总额 | 95,743.69 | 19,624.08 | 75,990.00 | 75,990.00 | 79.37 |
资产净额 | 68,686.23 | 15,719.88 | 75,990.00 | 75,990.00 | 110.63 |
营业收入 | 60,089.65 | 23,583.87 | - | 23,583.87 | 39.25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拟置出资产的最终承接主体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陶
建伟以及陶士青、金韫之指定的主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同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交易对方中的张欢、黄军文将成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相关规定,张欢、黄军文为上市公司潜在关联方。
综上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本预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已事先认可并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在召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将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回避表决相关制度。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陶建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士青、陶建锋、金韫之合计持有上市公司41.34%的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陶建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士青、陶建锋、金韫之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3.40%的股份,陶建伟仍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标的公司第一大股东张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6.10%的股份,标的公司主要管理层黄军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5.00%的股份,除张欢及黄军文外的其他股份受让方(财务投资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6.84%的股份。
因此,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陶建伟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无缝服装的设计、研发、生产和营销,主要以ODM/OEM的模式为全球客户提供无缝服装的开发设计和生产制造服务。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原有业务全部置出,主营业务变更为基于软件技术及AI算法的行业解决方案,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成长性将得到显著提升。
(二)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
范围。根据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2018年、2019年、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18年、2019年、2020年半年度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459.94万元、4,708.55万元、3,336.29万元。根据标的公司的初步盈利预测,预计2020年、2021年、2022年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6,700万元、9,300万元、12,200万元。因此,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逐步改善。由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最终完成,尚无法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变动进行准确的定量分析。上市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做出决议,届时,交易对方将与上市公司签订相关补充协议,上市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分析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
(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陶建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士青、陶建锋、金韫之合计持有上市公司41.34%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陶建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士青、陶建锋、金韫之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3.40%的股份,陶建伟仍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标的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张欢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6.10%的股份,标的公司主要管理层黄军文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5.00%的股份,除张欢及黄军文外的其他股份受让方(财务投资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6.84%的股份。
股东名称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陶建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士青、陶建锋、金韫之合计 | 189,893,703 | 41.34 | 107,485,863 | 23.40 |
浙江点创先行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33,220,932 | 7.23 | 33,220,932 | 7.23 |
上市公司原其余股东 | 229,931,709 | 51.43 | 229,931,709 | 51.43 |
张欢 | - | - | 28,007,147 | 6.10 |
黄军文 | - | - | 22,967,625 | 5.00 |
除张欢、黄军文外的其他股份受让方合计 | - | - | 31,433,068 | 6.84 |
合计 | 459,352,513 | 100.00 | 459,352,513 | 100.00 |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仍满足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其中社会公众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少于10%,符合《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的要求,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重组已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或核准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重组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出具后,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方案、重组报告书;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方案、重组报告书。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做出的重要承诺
(一)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上市公司 | 一、就本公司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提供的本公司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一、就本人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提供的本人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三、如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交易对方 | 一、就本人/本企业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提供的本人/本企业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人/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三、如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本企业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标的公司 | 一、就本公司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提供的本公司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 |
(二)关于无违法违规的承诺
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根据本次重组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公司保证,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承诺方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标的公司 | 1、本企业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主体,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参与本次重组的主体资格;2、本企业及本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3、本企业及本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或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任何行政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4、本企业及本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不存在未履行的承诺,亦不存在或涉嫌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5、本企业及本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五年内没有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
上市公司 | 1、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2、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3、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4、本公司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1、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2、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之情形。3、本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4、本人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股东(出资人)均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上述声明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且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及遗漏之处,本人愿就上述声明内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1、自上市公司上市之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均按时履行承诺,不存在不规范履行承诺、违背承诺或承诺未履行的情形;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违规要求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等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人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未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被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4、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5、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三)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交易对方(法人主体) |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交易对方(有限合伙企业) | 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 |
形。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交易对方(自然人) | 本人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本人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上市公司 | 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四)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
交易对方(法人及有限合伙股东) | 鉴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方式购买深圳市华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企业就所持华付信息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权属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1、本企业是依法设立且合法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本企业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或根据公司章程或其他组织性文件的约定需要终止或解散的情形,具备作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的资格;2、本企业对所持标的股权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已经依法就标的股权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3、本企业所持标的股权系本企业真实出资形成,不存在通过委托、信托等方式替他人持有或为他人利益而持有标的股权的情形,亦不存在正在进行或潜在的与标的股权相关的权属纠纷;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所持有的标的股权上不存在任何质 |
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益,亦未被司法冻结、查封或设置任何第三方权利限制;5、本企业所持标的股权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华付信息的公司章程中禁止或限制转让标的股权的其他情形。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交易对方(自然人) | 1、本人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人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作为华付信息股东的情形,具备作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的资格;2、本人对所持标的股权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已经依法就标的股权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3、本人所持标的股权系本人真实出资形成,不存在通过委托、信托等方式替他人持有或为他人利益而持有标的股权的情形,亦不存在正在进行或潜在的与标的股权相关的权属纠纷;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所持有的标的股权上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益,亦未被司法冻结、查封或设置任何第三方权利限制;5、本人所持标的股权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华付信息的公司章程中禁止或限制转让标的股权的其他情形。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交易对方 | 如果本人认缴的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尚有未实际缴纳到位的情况,本人承诺于预案公告后30日内将该等认缴出资(包括溢价出资计入资本公积部分)全部缴纳到位。 |
标的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张欢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割后,因华付信息在置入资产交割日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而对上市公司或华付信息造成损失的,相关损失由本人承担。 |
上市公司 | 1、本公司合法拥有拟置出资产的完整权利,依法拥有该等资产有效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2、拟置出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3、本公司已就拟置出资产中的股权资产履行了出资义务,不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公司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4、拟置出资产不存在影响本次置出资产转移的任何质押、留置、其他担保或设定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本公司持有的该等资产的情形;5、不存在以拟置出资产作为争议对象或标的之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纠纷,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本公司持有的拟置出资产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 |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1、上市公司合法拥有拟置出资产的完整权利,依法拥有该等资产有效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2、拟置出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3、上市公司已就拟置出资产中的股权资产履行了出资义务,不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上市公司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
(五)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4、拟置出资产不存在影响本次置出资产转移的任何质押、留置、其他担保或设定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本公司持有的该等资产的情形;
5、不存在以拟置出资产作为争议对象或标的之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纠纷,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持有的拟置出资产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承诺方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标的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张欢、股东黄军文 | 1、本人及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方不会利用本人对上市公司的持股关系进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2、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并将促使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方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3、本人及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方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信息从事或直接或间接参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4、如本人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方获得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获得该等业务机会,则本人承诺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且给予上市公司选择权,由其选择公平、合理的解决方式。 |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1、本人及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方不会利用本人对上市公司的持股关系进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2、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并将促使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方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3、本人及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方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信息从事或直接或间接参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4、如本人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方获得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获得该等业务机会,则本人承诺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且给予上市公司选择权,由其 |
(六)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选择公平、合理的解决方式。承诺方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1、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关联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不会谋求与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在本次重组完成后,若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或关联企业将与上市公司及附属企业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3、本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人保证将按照上市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股东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亦不利用股东身份促使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5、本人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6、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标的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张欢、股东黄军文 | 1、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关联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不会谋求与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在本次重组完成后,若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或关联企业将与上市公司及附属企业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3、本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人保证将按照上市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股东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亦不利用股东身份促使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5、本人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6、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七)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一、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性,其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以外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关联企业”)。2、保证上市公司及华付信息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关联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关联企业领薪。3、保证上市公司及华付信息的财务人员不在关联企业中兼职。4、保证按照法律法规或者上市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不会超越股东大会及/或董事会干预上市公司的人事任免。二、资产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及华付信息拥有的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2、保证本人及关联企业不占用上市公司及华付信息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并且不要求上市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除通过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之外,本人保证不超越股东大会及/或董事会对上市公司关于资产完整的重大决策进行干预。三、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能继续保持其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能继续保持其独立的银行账户,本人及关联企业不与上市公司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除通过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之外,本人保证不超越股东大会及/或董事会对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本人及关联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附属企业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4、保证本人及关联企业尽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及附属企业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五、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经营管理组织机构健全,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2、保证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及附属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并且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自主地运作,不会超越股东大会及/或董事会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
七、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或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说明:“本次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原则性同意本次重组。”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或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承诺函:“除《重大资产置换协议》约定由本人向交易对方转让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外,自本次重组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或本次重组终止后本人如有减持计划,将按照上市公司有关监管法律法规进行。”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承诺函:“本人自本次重组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或本次重组终止后,本人如有减持计划,将按照上市公司有关监管法律法规进行。”
八、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
公司已经切实按照《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二)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在本次交易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待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针对本次交易将编制重组报告书并再次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再次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股东大会和网络投票安排
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未来将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为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将通过深交所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就本次重组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四)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就本次重组事项,公司与业绩承诺人签署协议对利润承诺补偿安排进行了约定。相关利润承诺补偿的具体安排请详见本预案“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相关内容。
(五)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合理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价格将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确认的资产评估值协商确定,确保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和合理。
九、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
本预案已经上市公司2020年
月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预案中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财务数据、评估数据等尚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将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出具正式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重大风险提示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预案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
(一)审批风险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获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或同意。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前述审批事项尚未完成,能否获得相关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
(二)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本次交易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尽管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并采取了保密措施,但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监管机构要求或因市场政策环境变化等原因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审计、评估尚未完成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涉及的与标的资产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目前上市公司只能根据现有资料,在假设宏观环境和标的公司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对标的公司的估值以及未来盈利状况进行初步判断。
标的资产未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或估值的最终结果可能与预案披露情况
存在较大差异,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四)拟置入资产预评估增值较大的风险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为华付信息51%的股权。根据华付信息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2020年6月30日,华付信息账面净资产为19,541.24万元。华付信息100%股权预估值为
14.9亿元,较净资产增值率为
662.49%。鉴于本次重组涉及的拟置入资产、拟置出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重组所涉及的置入资产、拟置出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参考,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最终评估结果与交易价格将在上市公司披露的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五)拟置入资产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险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范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700万元、9,300万元、12,200万元。上述净利润承诺数为预估值,最终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净利润预测数为依据,由各方协商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确定。
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未来实际经营成果与盈利预测结果存在差异,从而可能对盈利预测的实现造成重大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标的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的风险。
(六)业绩承诺补偿未能完全覆盖交易对价的风险
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经过协商,在充分考虑各方交易诉求、未来业绩承诺责任和补偿风险因素的基础上,约定张欢、黄军文、娄德成、汤红作为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在业绩承诺期内承担业绩补偿责任,保障业绩补偿的可实现性,业绩承诺方的补偿上限为其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交易对价。
业绩承诺方合计获得交易对价占总交易对价的比例为56.44%,因此,存在业绩补偿不能完全弥补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支付交易对价的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相
关风险。
二、交易标的经营相关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作为国内领先的基于软件技术及AI算法的行业解决方案提供商,标的公司在市场开拓、客户管理、技术实力与综合解决方案的能力上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未来,标的公司可能将面临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若标的公司无法维系前述各项竞争优势,则可能面临市场份额被竞争对手抢夺的风险;此外,竞争加剧还可能导致行业整体利润率下降,对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影响。
(二)人才流失风险华付信息主要从事基于软件技术及AI算法的行业解决方案,具有明显的轻资产特点,拥有高素质、稳定、充足的核心技术研发及市场推广人才队伍是华付信息保持竞争力的保障。目前我国人工智能及软件信息技术等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已经成为众多国内优秀信息技术企业布局的重点关注对象,各公司均在吸收和引进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随着未来行业竞争的加剧,若华付信息不能保留住专业人才,将对公司的业务开拓、产品开发造成不利影响。
(三)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动风险标的公司属于国家税务局《关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9号)规定所认定的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适用12.5%的企业所得税,该项优惠政策将于2020年底到期。预计从2021年开始,标的公司将根据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及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认定操作指引(试行)》(深前海【2018】4号)的相关税收政策规定,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
三、其他风险
(一)股市风险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
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其他风险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为本次交易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受行业及宏观不利因素影响,公司现有主业存在转型需求公司于2011年上市以来,一直主营无缝服装的设计、研发、生产和营销,主要以ODM/OEM的模式为全球客户提供无缝服装的开发设计和生产制造服务。无缝服装行业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后,生产成本不断提升、国内外市场竞争愈加激烈、国际市场需求回升乏力、企业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逐渐凸显,尤其是近年来,国际贸易局势日益紧张,外贸出口增速明显放缓。面对以上不利局面,公司管理层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包括改进生产工艺、增加研发投入、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运营效率、严控经营风险等,但受制于行业及宏观不利因素,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效果有限。
为了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在公司董事会的努力下,公司曾谋划向医疗健康等行业转型并付诸实践,但一直未能寻觅到符合公司各项诉求的优质投资标的,或者出于审慎考虑主动终止了相关的重组项目。本次重组如成功实施,上市公司将实现“腾笼换鸟”,盈利能力得到较大改善,并为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预留了较大的发展空间。
2、人工智能产业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处于蓬勃发展阶段当前,人工智能(AI)迎来新一轮发展热潮,真正进入了落地应用阶段,各国新政密集出台、科技巨头纷纷布局、应用场景日新月异,未来人工智能将会无所不在,颠覆和变革医疗、金融、运输、制造、服务、社交和军事等各个行业。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是我国赢得全球科技竞争主动权的重要战略抓手,是推动我国科技跨越发展、产业优化升级、生产力整体提升的重要战略部署。人工智能技术已经在医疗健康、政务、金融、教育、零售、制造、农业、安防等多个垂直领域得到应用。
、华付信息已占据一定行业先机,希望借助资本市场迈上新的台阶华付信息抓住AI及软件技术商业化运用的浪潮,在所覆盖的各细分领域取得了先机。华付信息为智能识别技术服务领域领先者,与国内多家头部互联网平台合作,为客户提供高效快速的智能识别技术服务;在智慧金融领域,华付信息是首批与银行合作开发视频银行的业内公司之一;在智慧机场领域,华付信息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在民航系统首推易安检快速通关系统、航班节点保障智能识别系统,对航班、旅客、行李、车辆进行精细化、协同化、智能化管理,提高旅客乘机体验,优化机场管理。
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华付信息的主要股东及管理层逐渐意识到对接资本市场的重要性。人工智能行业除了具有智力密集型的特征外,对业务发展及研发投入也存在迫切的资金需求。在发展初期,华付信息主要是依靠创始股东的个人资金来支持其业务发展,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华付信息陆续完成了几轮融资。本次交易完成后,华付信息将可以借力上市公司平台,提高公司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在抓住市场先机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行业领先优势。
4、上市公司大股东与华付信息主要股东在合作理念上高度吻合
本次重组项目的磋商阶段,上市公司大股东与华付信息的主要股东之间对于软件技术服务及人工智能行业的认识、双方的合作理念达成高度一致。
华付信息的主要股东深耕软件技术服务及人工智能行业,专业基础强、管理经验丰富,对于软件技术服务及人工智能行业的发展及演变趋势、相关技术的应用有深刻的认识;上市公司大股东为创始人股东,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治理经验,熟悉资本市场的运作规则,双方的优势与资源互补。双方拟通过本次交易达成合作伙伴关系,未来共同在上市公司平台上,将软件技术服务及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壮大。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打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成长空间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所属行业将变更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营业务将变更为基于软件技术及AI算法的行业解决方案。根据2017年12月工信部颁布的《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到
2025年,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将达到4000亿元,相关产业规模达到5万亿元,到2030年,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将达到1万亿元,相关产业规模将达到10万亿元。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成长空间将十分广阔。
2、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根据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2018年、2019年、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标的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半年度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459.94万元、4,708.55万元、3,336.29万元。根据标的公司的初步盈利预测,预计其2020年、2021年、2022年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6,700万元、9,300万元、12,200万元。因此,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逐步改善。
二、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重组已履行的程序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或核准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重组尚需履行的程序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交易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出具后,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方案、重组报告书;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方案、重组报告书;
3、本次交易相关的职工安置方案经上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本次交易包括
、重大资产置换;
、股份转让。其中股份转让以重大资产
置换为前提,如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无法实施,则股份转让不予实施。
、重大资产置换上市公司拟以除库存股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51%的股权进行资产置换,置出资产最终由陶建伟、陶士青、金韫之共同指定的主体承接。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100%股权预估值为
14.9亿元,对应置入资产的预估值为7.60亿元。本次拟置入资产的持股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交易对方 | 本次转让的出资额(万元) | 占标的公司股权比例 |
张欢 | 1,106.97 | 21.06% |
黄军文 | 153.03 | 2.91% |
娄德成 | 144.85 | 2.76% |
汤红 | 108.22 | 2.06% |
其他16名交易对方 | 1,167.81 | 22.22% |
合计 | 2,680.89 | 51.00% |
本次交易,其他16名交易对方将其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22.22%股权作为置入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原则上由该等主体按其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计算转让份额,最终转让份额及比例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进行明确。如果该等主体中任何一方放弃转让其份额导致转让份额不足的,则差额部分由张欢、黄军文、娄德成、汤红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剩余股权进行转让,从而保证置入资产范围为标的公司51%股权。
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应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由各方协商确定后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确认。
如果置出资产最终评估值大于置入资产最终评估值,但差额未超过5,000万元的,则张欢承诺将其持有的除上述表格中置入资产外的其余标的公司股权(与差额部分等值股权)一并作为置入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或以现金向上市公司支付差额部分。
如果置出资产最终评估值小于置入资产最终评估值,但差额未超过5,000万元的,则上述表格中的置入资产范围不变,上市公司以借款等合法形式自筹资金(该部分自筹资金及对应负债不属于置出资产),以现金向交易对方支付差额部分。
如果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的差额超过上述约定限额,则本次交易各方将协商调整交易方案,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
、股份转让
在前述资产置换实施的前提下,陶建伟、陶士青、金韫之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合计82,407,840股股份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给张欢等共计
名股份受让方,占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的
17.94%。
其中,陶建伟拟向黄军文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5.00%的股份,金韫之拟向张欢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6.10%的股份,前述股份的转让价格不低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的90%,经各方协商确定为
9.18元/股。
(二)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业绩承诺
交易对方中的张欢、黄军文、娄德成、汤红
名自然人同意对置入资产交割日后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业绩进行承诺,并在触发约定条件时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的业绩承诺期为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若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无法在2020年度内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延续至2023年度,2023年度的承诺数额由交易各方另行协商确定。业绩承诺方承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以置入资产交割日为完毕日),标的公司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700万元、9,300万元、12,200万元;其中,“净利润”系以标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
、补偿安排本次重大资产置换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聘请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审计机构对承诺期内每一个承诺年度结束后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以确定在上述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业绩承诺方对上市公司各年度进行补偿的金额具体计算方式约定如下:
在承诺期内,若标的公司当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80%,则上市公司有权要求业绩承诺方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补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式为: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净利润实现数)÷补偿期限内各年净利润承诺数总和×置入资产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
以上公式运用中,应遵循:(1)业绩承诺方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业绩承诺方获得的交易对价总和,为免歧义,业绩承诺方各方获得的交易对价指业绩承诺方各方在重大资产置换中以各自参与交易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标的公司100%股权整体作价;(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如当年计算的补偿金额小于
,则按
取值,即以前年度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回冲。
除逐年补偿外,在利润承诺期结束后,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对标的公司盈利预测补偿额进行总体计算,若标的公司利润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不足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则业绩承诺方应进行补偿,补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式为:
业绩承诺方还应补偿金额=(各年净利润承诺数总和-各年净利润实现数总和)÷各年净利润承诺数总和×置入资产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
以上公式运用中,应遵循:(1)业绩承诺方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业绩承诺方获得的交易对价总和;(
)如果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金额小于
时,则按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回冲。
若存在需要补偿的情况,业绩承诺方各方按其置入资产占交易对方合计置入资产的比例分担补偿义务,张欢、黄军文对其他业绩承诺方履行盈利预测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业绩承诺方应首先以本次受让取得的股份(为免歧义,指张欢、黄军文通过协议受让的方式取得的上市公司50,974,772股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业绩承诺方所持股份不足以补偿的,还应以现金继续补偿,直至覆盖业绩承诺方应补偿的全部金额。业绩承诺方应补偿股份数=业绩承诺方应补偿金额÷本次取得股份均价
9.18元/股,业绩承诺方累积补偿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所获得的对价总和。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现金分红派息等事项,与业绩承诺方应补偿股份相对应的新增股份或利益,随业绩承诺方应补偿的股份一并补偿给上市公司。
若业绩承诺方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须向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的,上市公司在相关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或专项减值测试结果后60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关于股份回购并注销的方案,上市公司届时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后,以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定向回购该等应补偿股份并注销。
若业绩承诺方须向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的,业绩承诺方应在收到上市公司补偿通知后30日内将补偿资金支付到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在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年度结束后,上市公司将聘请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审计机构对置入资产进行一次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置入资产发生减值,并且置入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补偿义务人就置入资产累计已补偿的现金额,则业绩补偿义务人需要另行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计算方法如下:
减值测试应补偿的金额=置入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补偿义务人就置入资产累计已补偿的现金额。前述减值额为置入资产作价减去期末置入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与标的资产有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公司实现扣非净利润的确定、盈利预测补偿金额计算的具体实施等事项将由交易各方另行协商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三)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协议》,在置入资产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聘请符合
法律法规要求的审计机构对置入资产过渡期间的损益进行过渡期专项审核。过渡期专项审核应于标的资产的交割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置入资产在过渡期内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上市公司享有,置入资产在过渡期内运营所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各方按照其所持置入资产的比例承担,并应在标的公司过渡期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日内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给上市公司。置出资产在过渡期内运营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变动均由资产承接方和陶建伟、陶士青、金韫之享有或承担,与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无关。
(四)拟置出资产的债权债务及人员安排
、拟置出资产的债权债务安排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协议》,对于置出资产中的债权,上市公司应当向有关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对于置出资产中的债务,上市公司应当向有关债权人发出债务转让通知书,并取得超过置出资产债务总额90%的债权人同意转让的同意函,且应取得全部金融机构债权人同意转让的同意函。在置出资产交割日后,如果未出具同意函的债权人向上市公司追索置出资产相关债务的,则陶建伟、陶士青、金韫之负责偿还相关负债或与债权人达成解决方案,如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陶建伟、陶士青、金韫之承担并赔偿上市公司。在置出资产交割日后,如有债务人向上市公司偿付与置出资产相关债务的,上市公司应将已收到的相关款项或权益支付给资产承接方。
、拟置出资产的人员安排
上市公司应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
各方确认,按照“人随资产走”的原则,置出资产所对应职工的劳动关系、组织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党团关系)、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关系、住房公积金关系,其他依法应向职工提供的福利,以及上市公司与职工之间之前存在的其他任何形式的协议、约定、安排和权利义务等事项均转移至指定主体,并最终由资产承接方进行承接。各方确认,如因上述员工安置相关事项产生任何补偿、赔偿义务、责任或纠纷的,该等补偿、赔偿义务、责任或纠纷由陶
建伟、陶士青、金韫之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与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无关。
四、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拟置出资产为上市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持有的除库存股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拟置入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51%的股权。标的公司截至2019年
月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2019年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指标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数据 | 上市公司 | 标的公司 | 交易价格 | 计算依据 | 比例(%) |
资产总额 | 95,743.69 | 19,624.08 | 75,990.00 | 75,990.00 | 79.37 |
资产净额 | 68,686.23 | 15,719.88 | 75,990.00 | 75,990.00 | 110.63 |
营业收入 | 60,089.65 | 23,583.87 | - | 23,583.87 | 39.25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拟置出资产的最终承接主体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陶建伟及陶士青、金韫之共同指定的主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同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交易对方中的张欢、黄军文将成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相关规定,张欢、黄军文为上市公司潜在关联方。综上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本预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已事先认可并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在召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将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回避表决相关制度。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陶建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士青、陶建锋、金韫之合计持有上市公司41.34%的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陶建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士青、陶建锋、金韫之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3.40%的股份,陶建伟仍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标的公司第一大股东张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6.10%的股份,标的公司主要管理层黄军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00%的股份,除张欢及黄军文外的其他股份受让方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6.84%的股份。
因此,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陶建伟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无缝服装的设计、研发、生产和营销,主要以ODM/OEM的模式为全球客户提供无缝服装的开发设计和生产制造服务。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原有业务全部置出,主营业务变更为基于软件技术及AI算法的行业解决方案,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成长性将得到显著提升。
(二)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
根据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2018年、2019年、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18年、2019年、2020年半年度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459.94万元、4,708.55万元、3,336.29万元。根据标的公司的初步盈利预测,预计2020年、2021年、2022年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6,700万元、9,300万元、12,200万元。因此,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
由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最终完成,尚无法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变动进行准确的定量分析。上市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做出决议,届时,交易对方将与上市公司签订相关补充协议,上市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分析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
(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陶建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士青、陶建锋、金韫之合计持有上市公司41.34%的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陶建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士青、陶建锋、金韫之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3.40%的股份,陶建伟仍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标的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张欢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6.10%的股份,标的公司主要管理层黄军文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5.00%的股份,除张欢及黄军文外的其他股份受让方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6.84%的股份。
股东名称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陶建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士青、陶建锋、金韫之合计 | 189,893,703 | 41.34 | 107,485,863 | 23.40 |
浙江点创先行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33,220,932 | 7.23 | 33,220,932 | 7.23 |
上市公司原其余股东 | 229,931,709 | 51.43 | 229,931,709 | 51.43 |
张欢 | - | - | 28,007,147 | 6.10 |
黄军文 | - | - | 22,967,625 | 5.00 |
除张欢、黄军文外的其他股份受让方合计 | - | - | 31,433,068 | 6.84 |
合计 | 459,352,513 | 100.00 | 459,352,513 | 100.00 |
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ZhejiangBangjieHoldingGroupCo.,Ltd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证券代码 | 002634 |
证券简称 | 棒杰股份 |
企业性质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注册资本 | 45,935.25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陶建伟 |
成立日期 | 1993年8月3日 |
公司住所 | 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镇南小区 |
邮政编码 | 322009 |
电话 | 0579-85920903 |
传真 | 0579-85922004 |
互联网址 | www.bangjie.cn |
经营范围 | 服装、服装辅料、领带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针织内衣、机织纯化纤面料织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上市公司最近六十个月控股权变动情况
最近六十个月,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动,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陶建伟。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陶建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建锋、陶士青、金韫之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89,893,703股,占比41.34%。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棒杰股份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陶建伟,男,1972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
月毕业于武汉城建学院给水排水专业。1994年至1996年就职于杭州煤气公司,担任技术员;1996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目前还担任上海棒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棒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有限公司监事及中国针织工业协会理事、浙江省无缝织造行业协会会长。
四、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一)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公司专注于无缝服装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以ODM/OEM的模式为全球客户提供无缝服装的开发设计和生产制造服务,是国内无缝服装行业的领军企业。公司主要产品是无缝服装,产品种类丰富、结构完善,包括内衣系列产品、套装系列产品、休闲服饰产品、运动服饰产品等多个系列。
(二)主要财务指标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资产总额 | 94,212.81 | 95,743.69 | 97,204.35 | 114,923.67 |
负债总额 | 22,440.70 | 27,057.46 | 28,611.11 | 22,520.92 |
净资产 | 71,772.11 | 68,686.23 | 68,593.23 | 92,402.75 |
21.17% | 8.81% | 7.06% | 4.31% | 58.66% |
陶建伟 | 陶建锋 | 金韫之 | 陶士青 | 其他股东 |
项目 | 202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71,772.11 | 68,686.23 | 68,593.23 | 69,094.72 |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营业收入 | 21,648.79 | 60,089.65 | 41,551.29 | 44,888.08 |
营业利润 | 3,345.04 | 4,742.24 | 1,324.53 | 6,594.64 |
利润总额 | 3,473.82 | 4,747.34 | 1,553.28 | 6,879.75 |
净利润 | 2,982.02 | 3,805.48 | 1,171.92 | 5,710.8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982.02 | 3,805.48 | 1,814.64 | 4,826.13 |
(三)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20年1-6月/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度/2019年末 | 2018年度/2018年末 | 2017年度/2017年末 |
资产负债率(%) | 23.82 | 28.26 | 29.43 | 19.60 |
毛利率(%) | 28.90 | 27.01 | 26.39 | 31.54 |
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8 | 0.04 | 0.10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5 | 0.13 | 0.05 | 0.25 |
五、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20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优创投资有限公司、皮涛涛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绿瘦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2020年5月29日,由于交易各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就重大资产重组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公司决定终止筹划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除上述已终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外,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具体情况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华付信息全体股东,其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张欢 | 2,170.54 | 41.29 |
2 | 黄军文 | 300.07 | 5.71 |
3 | 娄德成 | 284.01 | 5.40 |
4 | 任君淳玺 | 247.75 | 4.71 |
5 | 陈婷 | 228.05 | 4.34 |
6 | 正奇科技 | 224.98 | 4.28 |
7 | 汤红 | 212.20 | 4.04 |
8 | 南山软银 | 173.87 | 3.31 |
9 | 中金传化 | 172.53 | 3.28 |
10 | 星联网科技 | 157.70 | 3.00 |
11 | 卓德壹号 | 154.61 | 2.94 |
12 | 韩国安 | 153.44 | 2.92 |
13 | 恒盈投资 | 151.52 | 2.88 |
14 | 仲凯盛堂 | 127.53 | 2.43 |
15 | 王辉 | 114.37 | 2.18 |
16 | 时代伯乐 | 106.87 | 2.03 |
17 | 任君淳安 | 86.26 | 1.64 |
18 | 华创共赢 | 86.26 | 1.64 |
19 | 华益春天 | 52.57 | 1.00 |
20 | 南山双创 | 51.54 | 0.98 |
合计 | 5,256.65 | 100.00 |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交易对方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然人-张欢
姓名 | 张欢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4221281983******** |
住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通信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二)自然人-黄军文
姓名 | 黄军文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625251976******** |
住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通信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三)自然人-娄德成
姓名 | 娄德成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411221981******** |
住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
通信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四)自然人-陈婷
姓名 | 陈婷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5123011981******** |
住址 | 北京市西城区*** |
通信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五)自然人-汤红
姓名 | 汤红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4309031986******** |
住址 |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 |
通信地址 |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六)自然人-韩国安
姓名 | 韩国安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4207001979******** |
住址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
通信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七)自然人-王辉
姓名 | 王辉 |
曾用名 | 王挥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4525281966******** |
住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
通信地址 | 广东省茂名市***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八)有限合伙-任君淳玺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珠海横琴任君淳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企业住所 |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68120(集中办公区) |
注册资本 | 5,355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市任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郑星)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日期 | 2018年5月3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MA51M5JE66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私募基金应及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股权结构图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任君淳玺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性质 |
1 | 刘保东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2 | 丁佳萍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3 | 马进 | 500.00 | 9.3371% | 有限合伙人 |
4 | 林皖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5 | 洪洁群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6 | 佟巍巍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7 | 王元君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8 | 仲俊勇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9 | 温建平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10 | 潘伟欣 | 110.00 | 2.0542% | 有限合伙人 |
11 | 刘平安 | 160.00 | 2.9879% | 有限合伙人 |
12 | 李喜平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13 | 燕洪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14 | 李欢文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15 | 张俊铭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16 | 钟苏宁 | 200.00 | 3.7348% | 有限合伙人 |
17 | 黄梓铭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18 | 洪阳明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19 | 胡蓉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20 | 刘南渊 | 200.00 | 3.7348% | 有限合伙人 |
21 | 曹嘉林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22 | 余凤娇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23 | 陈升良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24 | 杜建平 | 110.00 | 2.0542% | 有限合伙人 |
25 | 余慧群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26 | 马佳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27 | 陈巧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28 | 于世民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29 | 杜玲 | 120.00 | 2.2409% | 有限合伙人 |
30 | 刘震亚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31 | 庄世健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32 | 萧海光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33 | 林坚雅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34 | 黄桂香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35 | 祝平菊 | 130.00 | 2.4276% | 有限合伙人 |
36 | 苏秦 | 300.00 | 5.6022% | 有限合伙人 |
37 | 张骋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38 | 滕志浩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39 | 蒲小平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40 | 逯贵峰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41 | 谢菊明 | 100.00 | 1.8674% | 有限合伙人 |
42 | 梁海舟 | 195.00 | 3.6415% | 有限合伙人 |
43 | 唐海峰 | 120.00 | 2.2408% | 有限合伙人 |
44 | 深圳市任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10.00 | 0.1867% | 普通合伙人 |
合计 | 5,355.00 | 100.0000% | - |
3、普通合伙人情况
企业名称 | 深圳市任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梁海舟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5年1月28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2650281XD |
经营范围 |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 |
(九)有限合伙-任君淳安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珠海横琴任君淳安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企业住所 |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8078(集中办公区) |
注册资本 | 2,680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市任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郑星)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18年5月2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MA51LYQD64 |
经营范围 | 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私募基金应及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股权结构图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任君淳安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性质 |
1 | 庞瑞敏 | 100.00 | 3.7313% | 有限合伙人 |
2 | 陈秋文 | 100.00 | 3.7313% | 有限合伙人 |
3 | 仲俊勇 | 100.00 | 3.7313% | 有限合伙人 |
4 | 梁海舟 | 120.00 | 4.4776% | 有限合伙人 |
5 | 朱志华 | 500.00 | 18.6567% | 有限合伙人 |
6 | 刘荣 | 100.00 | 3.7313% | 有限合伙人 |
7 | 黄影珊 | 100.00 | 3.7313% | 有限合伙人 |
8 | 黄郁宏 | 300.00 | 11.1940% | 有限合伙人 |
9 | 张少鑫 | 100.00 | 3.7313% | 有限合伙人 |
10 | 夏祥金 | 100.00 | 3.7313% | 有限合伙人 |
11 | 林雨田 | 900.00 | 33.5821% | 有限合伙人 |
12 | 李丹 | 150.00 | 5.5970% | 有限合伙人 |
13 | 深圳市任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10.00 | 0.3731% | 普通合伙人 |
合计 | 2,680.00 | 100.0000% | - |
3、普通合伙人情况
企业名称 | 深圳市任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梁海舟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5年1月28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2650281XD |
经营范围 |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 |
(十)有限合伙-正奇科技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深圳正奇科技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靳武荣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17年5月19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EJ3596X |
经营范围 | 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技术开发、生产、销售;互联网商务技术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会务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
2、股权结构图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正奇科技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性质 |
1 | 靳武荣 | 480.00 | 96.0000% | 普通合伙人 |
2 | 赵娟 | 20.00 | 4.0000% |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500.00 | 100.0000% | - |
3、普通合伙人情况
自然人姓名 | 靳武荣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1501021977********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 否 |
(十一)有限合伙-南山软银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深圳市南山软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住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区科技南12路长虹科技大厦13楼02单元 |
注册资本 | 74,400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市软银欣创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刘缨)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16年12月21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DR1G420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2、股权结构图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南山软银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性质 |
1 | 唐盈元旭(宁波)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 10,000.00 | 13.4400% | 有限合伙人 |
伙) | ||||
2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招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000.00 | 36.2900% | 有限合伙人 |
3 | 上海济融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 | 1.3440% | 有限合伙人 |
4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 | 1.3440% | 有限合伙人 |
5 | 孙芸 | 2,000.00 | 2.6900% | 有限合伙人 |
6 | 张黎明 | 1,000.00 | 1.3440% | 有限合伙人 |
7 | 林启昂 | 1,500.00 | 2.0200% | 有限合伙人 |
8 | 高文岐 | 1,000.00 | 1.3440% | 有限合伙人 |
9 | 严张应 | 2,000.00 | 2.6900% | 有限合伙人 |
10 | 周标 | 1,000.00 | 1.3440% | 有限合伙人 |
11 | 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7,450.00 | 10.0100% | 有限合伙人 |
12 | 深圳市软银欣创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850.00 | 1.1400% | 普通合伙人 |
13 |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18,600.00 | 25.0000% |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74,400.00 | 100.0000% | - |
3、普通合伙人情况
企业名称 | 深圳市软银欣创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上海观禾览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PINGHUA)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13年1月4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060259348M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十二)有限合伙-中金传化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中金传化(宁波)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88、76号B幢1屋898室 |
注册资本 | 300,000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童璇子)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19年9月25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12MA2GU1JJ8D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图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金传化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性质 |
1 |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 82,000.00 | 27.3333% | 有限合伙人 |
2 | 中金启融(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5,000.00 | 25.0000% | 有限合伙人 |
3 | 宁波金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57,000.00 | 19.0000% | 有限合伙人 |
4 | 宁波海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0,000.00 | 13.3333% | 有限合伙人 |
5 | 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30,000.00 | 10.0000% | 有限合伙人 |
6 | 传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250.00 | 3.0834% | 有限合伙人 |
7 | 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3,000.00 | 1.0000% | 普通合伙人 |
8 | 上海境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 | 1.0000% | 普通合伙人 |
9 | 杭州中传嘉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50.00 | 0.2500% |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300,000.00 | 100.0000% | - |
3、普通合伙人情况
企业名称 | 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企业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二期)9层09-11单元 |
注册资本 | 20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丁玮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7年3月6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MA00CCPN2L |
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企业名称 | 上海境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676弄7号楼一层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蔡晓利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0年2月4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500910905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十三)有限合伙-星联网科技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深圳市星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住所 |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龙城大道29号龙年大厦509-20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文志满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20年2月17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G2CFE40 |
经营范围 |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开发;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研发与应用;软件技术开发与应用;网络技术开发;计算机与电子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数据库分析与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设计;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电子元器件、家用电器、通讯设备、日用百货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国内贸易;技术及货物进出口;经营电子商务。 |
2、股权结构图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星联网科技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性质 |
1 | 高琳 | 150.00 | 5.0000% | 有限合伙人 |
2 | 文志满 | 2,850.00 | 95.0000% | 普通合伙人 |
合计 | 3,000.00 | 100.0000% | - |
3、普通合伙人情况
自然人姓名 | 文志满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4324261976******** |
住所 | 湖南省桃源县木塘垸乡*** |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 否 |
(十四)有限合伙-卓德壹号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卓德定增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0770 |
注册资本 | 4,100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卓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郑树坚)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16年10月31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6MA282UTPX1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
2、股权结构图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卓德壹号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性质 |
1 | 王依波 | 100.00 | 2.4390% | 有限合伙人 |
2 | 张俊和 | 200.00 | 4.8780% | 有限合伙人 |
3 | 张锐聪 | 100.00 | 2.4390% | 有限合伙人 |
4 | 罗晶 | 130.00 | 3.1707% | 有限合伙人 |
5 | 张满福 | 100.00 | 2.4390% | 有限合伙人 |
6 | 张可通 | 1,770.00 | 43.1707% | 有限合伙人 |
7 | 邓建聪 | 100.00 | 2.4390% | 有限合伙人 |
8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卓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 2.4390% | 普通合伙人 |
9 | 深圳市德纳百川实业有限公司 | 1,500.00 | 36.5854% |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4,100.00 | 100.0000% | - |
3、普通合伙人情况
企业名称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卓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0769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张可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16年9月27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6MA282P437E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财务咨询、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
(十五)有限合伙-恒盈投资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深圳市深港通恒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 |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1,080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市深港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楚新)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16年9月9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DKQ6C4D |
经营范围 |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 |
2、股权结构图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恒盈投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性质 |
1 | 北京智星联科技有限公司 | 510.00 | 47.2222 | 有限合伙人 |
2 | 周芳 | 200.00 | 18.5185 | 有限合伙人 |
3 | 袁宇 | 100.00 | 9.2593 | 有限合伙人 |
4 | 唐龙 | 120.00 | 11.1111 | 有限合伙人 |
5 | 深圳市深港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150.00 | 13.8889 | 普通合伙人 |
合计 | 1,080.00 | 100.0000% | - |
3、普通合伙人情况
企业名称 | 深圳市深港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王楚新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5年7月9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42954971D |
经营范围 |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以上均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
(十六)有限合伙-仲凯盛堂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深圳仲凯盛堂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住所 |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布吉圩社区吉华路69号中心广场B座办公16C-15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刘红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19年11月29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FYKLB3Y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健康养生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数据库管理;健康医学仪器的技术开发;医疗项目的投资咨询(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健康产业投资咨询(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文化交流活动策划;中医养生保健用品的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供应链管理;经营电子商务;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 |
2、股权结构图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仲凯盛堂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性质 |
1 | 刘红 | 1175.60 | 58.7800% | 普通合伙人 |
2 | 许功明 | 824.40 | 41.2200% |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2,000.00 | 100.0000% | - |
3、普通合伙人情况
自然人姓名 | 刘红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4307031982********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 否 |
(十七)有限合伙-时代伯乐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南通时代伯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住所 |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临江镇洞庭湖路100号 |
注册资本 | 60,000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蒋国云)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16年9月12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00MA1MU9WJ6L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创业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图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时代伯乐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性质 |
1 | 海门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 | 33.33% | 有限合伙人 |
2 | 南通时代伯乐汇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630.00 | 17.72% | 有限合伙人 |
3 | 南通江海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8,850.00 | 14.75% | 有限合伙人 |
4 | 海门时代伯乐创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820.00 | 14.70% | 有限合伙人 |
5 | 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 | 8.33% | 普通合伙人 |
6 | 沈苏菊 | 1,500.00 | 2.50% | 有限合伙人 |
7 | 杨彦青 | 1,000.00 | 1.67% | 有限合伙人 |
8 | 杨玉龙 | 600.00 | 1.00% | 有限合伙人 |
9 | 钱钰 | 600.00 | 1.00% | 有限合伙人 |
10 | 王健 | 500.00 | 0.83% | 有限合伙人 |
11 | 黄佩娟 | 500.00 | 0.83% | 有限合伙人 |
12 | 方玉丽 | 500.00 | 0.83% | 有限合伙人 |
13 | 宣亚玉 | 500.00 | 0.83% | 有限合伙人 |
14 | 黄耐雄 | 500.00 | 0.83% | 有限合伙人 |
15 | 赵觉新 | 500.00 | 0.83% |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60,000.00 | 100.00% | - |
、普通合伙人情况
企业名称 | 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住所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天安数码城三栋B座4楼F26室 |
注册资本 | 7,524.2002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蒋国云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1年4月25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573145469N |
经营范围 | 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业务及与创业投资相关的咨询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十八)有限合伙-华创共赢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深圳华创共赢三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6层6A-5 |
注册资本 | 4,287.234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前海中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郭岳欢)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19年5月23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FM8EF3U |
经营范围 |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创业投资业务;智能制造产业、新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环保产业的投资(以上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
2、股权结构图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华创共赢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性质 |
1 | 厦门牡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800.00 | 18.6601% | 有限合伙人 |
2 | 王锐琴 | 200.00 | 4.6650% | 有限合伙人 |
3 | 陈平 | 400.00 | 9.3300% | 有限合伙人 |
4 | 高蓉 | 700.00 | 16.3275% | 有限合伙人 |
5 | 廖山海 | 800.00 | 18.6601% | 有限合伙人 |
6 | 吴达强 | 300.00 | 6.9975% | 有限合伙人 |
7 | 苏吉生 | 200.00 | 4.6650% | 有限合伙人 |
8 | 刘小明 | 300.00 | 6.9975% | 有限合伙人 |
9 | 曲佳文 | 280.00 | 6.5310% | 有限合伙人 |
10 | 周伟峰 | 300.00 | 6.9975% | 有限合伙人 |
11 | 深圳前海中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7.234 | 0.1687% | 普通合伙人 |
合计 | 4,287.234 | 100.0000% | - |
、普通合伙人情况
企业名称 | 深圳前海中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黄小勉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6年5月13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DCKKPXM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十九)有限合伙-南山双创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深圳南山金融科技双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住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后海大道2388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20楼 |
注册资本 | 30,000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南山永晟实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林雪霏)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17年9月7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EQ5X8X9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南山双创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性质 |
1 | 浙江永安融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7,391.10 | 24.6370% | 有限合伙人 |
2 |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4,910.90 | 49.7030% | 有限合伙人 |
3 | 深圳南山永晟实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 | 1.0000% | 普通合伙人 |
4 | 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7,398.00 | 24.6600% |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30,000.00 | 100.0000% | - |
、普通合伙人情况
企业名称 | 深圳南山永晟实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住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后海大道2388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20楼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魏立国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年4月17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EG0T43H |
经营范围 |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实业投资(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创业投资:创业投资业务; |
(二十)法人-华益春天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深圳市华益春天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王斌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5年4月2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35048735Q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保险资产管理等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
2、股权结构图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华益春天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赵希卫 | 1,000.00 | 20.0000% |
2 | 钟铭 | 1,000.00 | 20.0000% |
3 | 深圳市华益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3,000.00 | 60.0000% |
合计 | 5,000.00 | 100.0000% |
、控股股东情况
企业名称 | 深圳市华益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企业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1606-1611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王斌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5年11月27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544562752 |
经营范围 |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顾问、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商务信息咨询、商业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财务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市场调研;投资项目策划;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
二、交易对方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1、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中的张欢、黄军文将成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相关规定,张欢、黄军文将成为上市公司潜在关联方。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中,任君淳玺和任君淳安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深圳市任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任君淳玺和任君淳安构成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各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交易对方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第四节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深圳市华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428500643 |
成立日期 | 2015年7月1日 |
注册资本 | 5256.648132万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张欢 |
公司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互联网址 | http://www.hfitech.com/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商务、电子支付、支付结算和清算系统的技术开发;网上银行支付软件的技术开发(以上各项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银行支付软件的技术开发;互联网支付服务、互联网支付软件的研发及销售;互联网技术开发;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服务;数据技术开发;提供面向互联网的基础数据平台及广告服务;提供面向企业的多数据精准营销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提供面向企业、各大机构的多数据源核查比对、企业信用信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与销售;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业务;人工智能技术研发;计算机软件项目外包;网络及智能化信息系统集成技术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在线数据处理、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
(二)控股股东张欢持有华付信息41.29%的股权,为华付信息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华付信息成立于2015年,系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双软企业、广东省计算机视觉研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副会长、深圳计算机行业协会副会长等会员单位,获得证书有CMMI5级认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华付信息总部位于深圳,并在北京、南京、广州、海南等地建立分子公司,业务服务能力覆盖全国。
(一)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1、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华付信息是一家基于软件技术及AI算法的行业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产品类别包括软件技术服务、软件产品(含算法SDK及AI系统)、系统集成(含智能终端)、IT开发服务等。华付信息能够为客户提供综合性软件技术服务和定制化AI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为客户实现业务发展智能化、信息化而赋能。华付信息已完成在互联网、金融、机场、出行、教育等多个板块的业务布局,主要客户涵盖头部互联网公司、金融/银行/保险、民航/机场、汽车/出行、教育等领域的知名大型企业。
华付信息在拥有自主研发的AI算法及软件产品的基础上,还具备智能硬件设计能力和软硬件系统集成能力,可以针对不同应用场景为客户提供涵盖软件系统、AI算法及智能硬件的整体解决方案。
2、主要下游应用场景介绍
(1)互联网平台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在网络环境下的多种使用场景,均存在着对用户提交的各种信息(包括数字、文字、图片、视频等)进行快速识别与验证的海量需求。
华付信息为智能识别技术服务领域领先者,公司基于自有AI算法,依托自研核心智能识别技术,可以实现动态识别、在线/离线活体检测、人脸库实时检索、人脸比对等功能,快速实现对各种场景的智能识别与验证。公司与国内多家头部互联网平台合作,为客户提供高效快速的智能识别技术服务。
(2)智慧出行华付信息智慧出行通过软件平台开发,链接硬件设备,融合先进的AI识别、北斗定位、视觉成像、雷达传感、RFID射频、NBlot、4G+通信等技术集成应用,采用“云”+“端”的技术方案,提供一揽子综合服务,助力客户实现安全智慧出行整体方案。
华付信息与业内领先的出行平台合作,协助其开发智慧出行平台解决方案,主要包括:智慧出行运营平台解决方案——依托华付先进的软件架构及底层技术能力,给国内领先的出行公司构建系统平台及框架技术体系,为智慧出行产业发展赋能;EBOX行车智能盒——实现车辆信息数据读取自动上传,远程控制车辆、
车辆ODB故障诊断,GPS高精度定位,车辆行驶轨迹等功能,主要服务于物流及货运车辆,提升车辆运营管理效率;DMS车载驾驶员行为识别系统——基于AI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利用深度学习算法分析驾驶员行为,对有行车安全隐患的行为进行检测和识别,提供实时预警,降低事故风险。(
)智慧机场华付信息智慧机场,凭借领先的技术实力和深厚的行业积累,面向民航业提供科技创新型的产品和智慧机场综合解决方案服务,涵盖差异化安检分流解决方案、旅客“一脸通行”自助全流程解决方案、智慧安防系统、贵宾服务系统、智慧航显解决方案、人脸识别门禁系统、航班节点保障智能识别系统、数据中台解决方案等。利用智能化科技手段,实现一站式机场赋能,提升机场运营管理效率,提高旅客乘机体验。
华付信息推出的机场自助通行系统是一套高效自助通关系统。主要包括自助值机、自助行李托运、自助预安检(“易安检”系统)、自助登机等乘机关键环节的自助服务。结合大数据+物联网+AI技术,为旅客带来更好更快的智能体验;
为机场带来全新的运营面貌,深受广大旅客尤其是商旅人士的喜爱。
(4)智慧金融华付信息依托互联网技术,运用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助力金融行业在业务流程、市场开拓、运营管理、商业营收等方面提升效率及客户体验。华付视频银行解决方案,基于视频技术、AI技术、5G技术等快速的发展,将银行客户经理与客户无缝连接起来,把各种线下业务场景搬到线上,为银行搭建一个完整的、开放的AI智能服务平台,把音视频及AI技术快速嵌入到银行的前端业务场景,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银行整体的金融服务和营销体验。
华付信息远程预审平台,包含客户进件、自动化审批等系统,增加外部风控、远程视频、人脸识别、电子签章,提升业务效率和降低运营成本,通过在线远程的方式,实现业务的秒批秒贷。
(二)标的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华付信息采购的内容主要为技术服务、系统集成的部分软硬件外采、智能终端委外生产以及IT基础设备。采购主要分为项目型采购和框架型采购两种模式:
项目型采购模式下,华付信息按照具体项目的进度、计划及需求发生相应采购;框架型采购模式下,华付信息与长期合作的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按照期间内实际发生的采购量,与供应商定期对账结算。
为了确保采购质量符合经营需要,华付信息严格按照制度对供应商的能力和资信进行评估,筛选合格的供应商,并签订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从而实现对采购质量的有效控制。采购过程主要包括采购申请、供应商选择、询价、比价、核价、协议审核、技术对接测试、协议签署、采购执行等。
、服务及销售模式
华付信息的服务模式主要分为运营服务型、产品销售型、项目服务型。运营服务型模式下,华付信息与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围绕客户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各种行业需求,持续性地提供智能识别等软件技术服务;产品销售型模式下,华付信息直接向客户销售算法SDK、软件产品、智能终端产品;项目服务型模式下,华付信息针对客户的具体项目需求提供相应解决方案技术服务。
华付信息主要面向头部企业进行直接营销,在直销模式下成立了营销中心,并针对重点客户和重点区域成立了大客户部、江苏华付、北京华付、广州华付、海南华付,针对重点垂直行业成立了AI事业部、智慧机场事业部、智慧金融事业部、智慧出行事业部。
(三)标的公司主要竞争优势
、行业先发优势华付信息抓住AI及软件技术商业化运用的浪潮,在所覆盖的各细分领域取得了先机。华付信息为智能识别技术服务领域领先者,与国内多家头部互联网平台合作,为客户提供高效快速的智能识别技术服务;在智慧金融领域,华付信息是首批与银行合作开发视频银行的业内公司之一;在智慧机场领域,华付信息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在民航系统首推易安检快速通关系统,航班节点保障智能识别系统,对航班、旅客、行李、车辆进行精细化、协同化、智能化管理,提高旅客乘机体验,优化机场管理。
2、良好的客户基础华付信息深耕软件技术服务领域,通过优质的服务建立了获得业内认可的品牌,拥有深厚的大客户基础。目前,华付信息的客户主要为国内知名大型企业,涵盖头部互联网公司以及银行保险、民航机场、出行、教育等众多垂直领域的龙头企业。华付信息与主要服务的大型客户之间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合作年限均较长,华付信息与大型客户之间稳定的合作关系为业务长期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技术实力与综合解决方案能力华付信息拥有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算法,构建了高效的算法训练平台及快速的算法集成能力,识别准确率行业领先。华付信息与国内外知名院校紧密合作,创设算法研究院,拥有一支包括国内名校博士、硕士在内的高素质专业技术团队,自主研发产品获得多项专利及软件著作权,为标的公司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华付信息在软件的底层技术和硬件设计能力上有着丰富的实施经验,具备包含软件、算法、智能终端、技术服务、项目实施、系统集成等在内综合服务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垂直行业解决方案,涵盖客户业务全流程环节的各项需求,并可以灵活地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
4、专业的管理团队华付信息的核心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软件技术服务行业经验,专业基础强、
管理经验丰富,并具备深耕银行保险、民航机场、汽车出行、人工智能等垂直领域的多年丰富经验。同时,华付信息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注重人才梯队建设,通过众多已实施项目的锤炼,培养了一批技术专业、基础扎实的研发骨干和具备高敏锐度的市场人员,牢牢把握客户的行业需求,确保提供一流的综合技术服务。
四、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标的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总资产 | 23,140.46 | 19,624.08 | 9,544.91 |
总负债 | 3,814.07 | 4,079.18 | 2,081.31 |
净资产 | 19,326.39 | 15,544.90 | 7,463.6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 19,541.24 | 15,719.88 | 7,568.71 |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营业收入 | 12,527.52 | 23,583.87 | 11,681.09 |
营业利润 | 3,530.30 | 4,937.46 | 3,773.01 |
利润总额 | 3,531.76 | 4,936.99 | 3,771.82 |
净利润 | 3,296.41 | 4,638.68 | 3,398.6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336.29 | 4,708.55 | 3,459.94 |
五、拟置入资产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为标的公司51%股权,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标的公司全部权益的价值进行预估,并以收益法结果作为本次预估结论。在持续经营的假设前提下,经初步估算,标的公司100%股权预估值为14.90亿元。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拟置入资产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仅披露预估值,与最终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可能存在差异。拟置入资产的具体评估值将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
评估报告为准,最终资产评估结果及交易价格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第五节拟置出资产基本情况
一、拟置出资产概况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为上市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持有的除库存股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二、拟置出资产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母公司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货币资金 | 4,190.82 |
应收账款 | 6,086.47 |
预付款项 | 145.13 |
其他应收款 | 3,231.76 |
存货 | 4,500.57 |
其他流动资产 | 330.81 |
流动资产合计 | 18,485.56 |
长期股权投资 | 65,788.6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477.28 |
固定资产 | 6,589.87 |
在建工程 | 7,119.52 |
无形资产 | 3,250.90 |
长期待摊费用 | 34.1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39.1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3.8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6,663.35 |
资产总计 | 105,148.91 |
注:以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母公司账面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组成。
(一)拟置出资产中股权资产的情况截至2020年6月30日,拟置出资产中股权资产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1 | 浙江姗娥针织有限公司 | 生产制造 | 5,000.00 | 100.00% | |
2 | 义乌市棒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物业服务 | 100.00 | 100.00% | |
3 | 浙江棒杰商贸有限公司 | 出口贸易 | 5,000.00 | 100.00% | |
4 | 棒杰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 | 30,000.00 | 100.00% | |
5 | 上海棒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咨询管理 | 15,000.00 | 100.00% | |
6 | 棒杰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技术和贸易 | USD1,100.00 | 100.00% | |
7 | 浙江棒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医疗技术、自有房屋租赁等 | 20,000.00 | 100.00% | |
8 | 浙江厚杰服装有限公司 | 服装制造、批发、货物进出口 | 1,000.00 | 100.00% | |
9 | 义乌市东翔纸箱有限公司 | 生产制造 | 100.00 | 100.00% | |
10 | 义乌市伟隆包纱有限公司 | 生产制造 | 500.00 | 100.00% | |
11 | 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有限公司 | 生产制造 | 5,000.00 | 100.00% | |
12 | 威猛空天(北京)防御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注) | 技术咨询等 | 1,000.00 | 100.00% | |
13 | 义乌市棒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小额贷款及投资 | 30,000.00 | 36.74% | |
14 | 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业务 | 148,900.72 | 0.19% | |
15 | 浙江义乌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业务 | 30,000.00 | 4.99% |
注:威猛空天防御自设立以来,未实质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为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威猛空天防御。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注销核准通知书》,威猛空天防御的注销登记予以核准。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威猛空天防御的注销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二)拟置出资产中非股权资产的情况截至2020年6月30日,拟置出资产母公司口径的非股权资产主要包括上市公司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专利权、商标等。
1、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母公司持有土地使用权如下:
序号 | 权利人 | 证书号 | 权利性质 | 使用期限 | 地址 | 用途 | 面积(㎡) |
1 | 棒杰股份 | 浙(2019)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38478号 | 出让 | 2010年2月5日至2060年2月4日 | 浙江义乌工业园区春风大道两侧B地块 | 工业用地 | 13439.35 |
2 | 棒杰股份 | 浙(2019)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38802号 | 出让 | 2010年2月5日至2060年2月4日 | 苏溪镇春风大道两侧A地块 | 工业用地 | 39432.29 |
3 | 棒杰股份 | 义乌国用(2014)第003-10972号 | 出让 | 2014年11月25日至2054年11月5日 | 经济开发区中心区B-3地块 | 商务金融用地 | 4877.73 |
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母公司持有房屋所有权如下:
序号 | 权利人 | 证书号 | 权利类型 | 地址 | 用途 | 建筑面积(㎡) |
1 | 棒杰股份 | 浙(2019)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38478号 | 房屋所有权 | 浙江义乌工业园区春风大道两侧B地块 | 生活 | 21,614.50 |
2 | 棒杰股份 | 浙(2019)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38802号 | 房屋所有权 | 苏溪镇春风大道两侧A地块 | 生产 | 66,098.94 |
2、专利权截至2020年
月
日,上市公司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拥有已获授权的有效专利25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授权日期 |
1 | ZL201020521186.2 | 无缝抹胸连衣裙 | 实用新型 | 2011年03月30日 |
2 | ZL201020521162.7 | 无缝纬编网孔上衣 | 实用新型 | 2011年4月13日 |
3 | ZL201020521145.3 | 裤腿抽褶纬编织造成型无缝裤 | 实用新型 | 2011年5月18日 |
4 | ZL201120332628.3 | 一次立体成型女子健美运动背心 | 实用新型 | 2012年7月4日 |
5 | ZL201220304254.9 | 一次立体打揽成型无缝上衣 | 实用新型 | 2013年1月16日 |
6 | ZL201220304253.4 | 女士无缝网眼平角内裤 | 实用新型 | 2013年2月13日 |
7 | ZL201220304279.9 | 领口抽褶一次成型纬编提花暗纹针织衫 | 实用新型 | 2013年1月16日 |
8 | ZL201220460068.4 | 分段舒适压美体无缝上衣 | 实用新型 | 2013年3月27日 |
9 | ZL201320408743.3 | 多组织无缝运动背心 | 实用新型 | 2014年2月5日 |
10 | ZL201320454866.0 | 无缝提花COSPLAY用平角束裤 | 实用新型 | 2014年9月10日 |
11 | ZL201320455050.X | 无缝提花塑身背心 | 实用新型 | 2014年5月28日 |
12 | ZL201720470273.1 | 一种缓减脊柱压迫的多功能无缝运动背心 | 实用新型 | 2017年12月1日 |
13 | ZL201721376894.X | 一种做旧破洞效应仿牛仔无缝针织面料及应用 | 实用新型 | 2018年5月29日 |
14 | ZL201820577991.3 | 一种预防及矫正O型腿一次织造成型针织裤 | 实用新型 | 2019年4月10日 |
15 | ZL201820577929.4 | 一种预防及矫正X型腿一次织造成型踩脚式针织裤 | 实用新型 | 2019年3月1日 |
16 | ZL201821393993.3 | 一种老年人防护保健锻炼服 | 实用新型 | 2019年10月8日 |
17 | ZL201821641326.2 | 裆部M型舒适结构抑菌功能一次织造成型针织男士平角内裤 | 实用新型 | 2019年7月26日 |
18 | ZL201010109718.6 | 一种内衣拉伸仪 | 发明 | 2012年8月15日 |
19 | ZL201310283996.7 | 一种控制心率变异的无缝篮球运动内衣 | 发明 | 2014年11月19日 |
20 | ZL201310348546.1 | 一种女子径赛功能运动背心 | 发明 | 2016年1月27日 |
21 | ZL201410589589.3 | 3D成型女子适体保健运动裤 | 发 | 2016年1月27 |
明 | 日 | |||
22 | ZL201610885937.0 | 可调节防震强度的运动文胸 | 发明 | 2018年3月2日 |
23 | ZL201610617334.2 | 一种具有按摩功能的智能压迫无缝运动紧身裤 | 发明 | 2017年12月22日 |
24 | ZL201510045997.7 | 一种具有抗冲击性的无缝摔跤服 | 发明 | 2017年2月22日 |
25 | ZL201711001419.9 | 一种做旧破洞效应仿牛仔无缝针织面料及应用 | 发明 | 2017年10月24日 |
3、商标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母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如下(不包括已注册但尚未取得证书的):
序号 | 商标图案 | 商标号 | 核定使用商品 | 有效期限 |
1 | 1218621 | 第25类:服装,婴儿全套衣,领带,鞋,帽,腰带,围巾,手套,雨衣 | 2008.10.28~2028.10.27 | |
2 | 1244647 | 第25类:鞋,围巾,领带,腰带,手套,帽 | 2009.02.07~2029.02.06 | |
3 | 1469212 | 第25类:服装,婴儿服装,运动服装,鞋,帽,雨衣,手套(服装),领带,腰带 | 2010.11.07~2020.11.06 | |
4 | 1477337 | 第25类:服装,婴儿服装,运动服装,鞋,帽,雨衣,手套(服装),领带,腰带 | 2010.11.21~2020.11.20 | |
5 | 1609426 | 第25类:服装,婴儿服装,运动服装,鞋,帽,雨衣,手套(服装),领带,腰带 | 2011.07.28~2021.07.27 | |
6 | 1645421 | 第25类:服装,童装,游泳衣,雨衣(包括雨帽、披肩,斗篷),鞋,帽,袜,手套(服装),领带,皮带(服饰用) | 2011.10.7~2021.10.6 | |
7 | 3048033 | 第25类:服装;内衣;内裤;游泳衣;婴儿全套衣;帽;袜;手套(服装);领带;皮带(服饰用) | 2013.05.14~2023.05.13 | |
8 | 4178194 | 第25类:服装;手套(服装);皮带(服饰用);婚纱 | 2008.09.28~2028.09.27 | |
9 | 4178338 | 第18类:(牛、羊等)的生皮;钱包;公文包;手提包;旅行包;裘皮;伞;手杖;马具;制香肠用肠衣 | 2008.02.14~2028.02.13 |
10 | 3048032 | 第25类:服装;内衣;内裤;游泳衣;婴儿全套衣;帽;袜;手套(服装);领带;皮带(服饰用) | 2013.05.14~2023.05.13 | |
11 | 4178322 | 第1类:工业用固态气体;工业用氯(挥发性碱);工业用同位素;纺织品上浆和修整制剂;杀虫化学添加剂;生物化学催化剂;感光纸;工业用粘合剂;纸浆;焊剂 | 2007.05.21~2027.05.20 | |
12 | 4178321 | 第2类:染料;颜料;食用色素;计算机、打印机、文字处理机墨盒;油漆;防腐剂;天然树脂;防臭涂料;喷墨打印机墨盒;松香水 | 2007.07.07~2027.07.06 | |
13 | 4178320 | 第3类:去污剂;上光剂;砂纸;香料;化妆品用香料;牙膏;百花香(香料);动物用化妆品;研磨材料;口气清新喷洒剂 | 2007.07.07~2027.07.06 | |
14 | 4178319 | 第4类:润滑油;燃料油;矿物燃料;工业用蜡;夜间照明物(蜡烛);除尘制剂;汽油;工业用凡士林;皮革保护油;发动机油 | 2007.07.07~2027.07.06 | |
15 | 4178318 | 第5类:人用药;补药(药);片剂;医用营养品;空气净化制剂;兽医用药;杀害虫剂;卫生巾;假牙粘合剂;中药成药 | 2007.07.07~2027.07.06 | |
16 | 4178166 | 第6类:合金钢;金属管;金属建筑物;钢丝;非电气金属电缆接头;金属窗栓;五金器具;金属锁(非电);保险柜;弹簧(金属制品) | 2006.11.14~2026.11.13 | |
17 | 4178167 | 第7类:排水机;饲料粉碎机;印刷机器;强袜机;染色机;压花机;包缝机;自行车组装机械;洗衣机;发电机 | 2006.11.14~2026.11.13 | |
18 | 4178165 |
2006.06.28~2026.06.27 | ||||
19 | 4178164 | 第9类:笔记本电脑;时钟(时间记录装置);复印机(光电、静电、热);霓虹灯;手提电话;电视摄像机;变压器;眼镜;蓄电瓶;动画片 | 2006.11.14~2026.11.13 | |
20 | 4178163 | 第10类:振动按摩器;假牙;心电图描记器;助听器;吸奶器;避孕套; | 2006.11.14~2026.11.13 |
假发(医用修复毛发);矫形用物品;缝合材料;手术台 | ||||
21 | 4178162 | 第11类:灯泡;喷灯;微波炉(厨房用具);冰箱(冰盒);空气调节装置;水龙头;抽水马桶;水净化设备和机器;电热毯;气体打火机 | 2006.11.14~2026.11.13 | |
22 | 4178161 | 第12类:机车;小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缆车;折叠行李车;公共马车;车辆轮胎;航空器;船 | 2006.11.14~2026.11.13 | |
23 | 4178160 | 第13类:猎枪;弹道导弹;子弹;炸药;火箭(自动推进武器);汽枪(武器);烟火产品;烟花;非玩具雷管;枪瞄准镜 | 2005.08.07~2025.08.06 | |
24 | 4178159 | 第14类:未加工的金或金箔;贵重金属合金;仿金制品;银饰品;宝石(珠宝);装饰品(珠宝);手表;钟;秒表;电子钟表 | 2007.06.14~2027.06.13 | |
25 | 4178158 | 第15类:手风琴;钢琴;双簧管;电子琴;电子乐器;乐器;音乐盒;校音器(定音器);吉它;小提琴 | 2007.06.14~2027.06.13 | |
26 | 4178317 | 第16类:纸;复印纸(文具);建筑模型;笔记本;书籍;钉书机;文具盒(全套);墨水;钢笔;电动或非电动打字机 | 2007.07.07~2027.07.06 | |
27 | 4178316 | 第17类:合成橡胶;非金属马掌;垫片(密封垫);接头用密封物;塑料管;排水软管;有机玻璃;石棉;绝缘材料;橡胶或塑料填料 | 2007.07.07~2027.07.06 | |
28 | 4178315 | 第18类:(牛、羊等)的生皮;钱包;公文包;手提包;旅行包;裘皮;伞;手杖;马具;制香肠用肠衣 | 2008.02.14~2028.02.13 | |
29 | 4178314 | 第19类:成品木材;石膏板;水泥;瓷砖;建筑用沥青产品;非金属水管;安全玻璃;石料粘合剂;非金属建筑涂面材料;非金属建筑物 | 2007.07.07~2027.07.06 | |
30 | 4178313 | 第20类:办公家具;塑料水管阀;镀银玻璃(镜);布告板;食品用塑料装饰品;骨灰盒;羽绒枕头;非金属门装置;木、蜡、石膏或塑料像;竹木工艺品 | 2007.07.07~2027.07.06 | |
31 | 4178312 | 第21类:日用搪瓷塑料器皿(包括盆、碗、盘、壶、杯);日用玻璃器皿(包括杯盘、壶、缸);日用瓷器(包括盆、碗、盘、壶、餐具、缸、 | 2007.07.07~2027.07.06 |
坛、罐);旅行饮水瓶;梳;刷子;牙刷;除蚊器(非电);水晶(玻璃制品);暖水瓶 | ||||
32 | 4178311 | 第22类:包装绳;渔网;包装带;编织袋;鸭绒毛;生丝;羊毛绒;纺织品纤维;羊毛;羽绒(禽类) | 2008.01.14~2028.01.13 | |
33 | 4178310 | 第23类:纱;精纺羊毛;纺织用弹性纱和线;弹力丝(纺织用);人造丝;线;尼龙线;毛线;绒线;开司米 | 2008.02.14~2028.02.13 | |
34 | 4178309 | 第24类:织物;无纺布;丝织、交织图画;造纸毛毯(毛巾);毛巾被;床罩;桌布(非纸制);洗涤用手套;旗帜;寿衣 | 2008.02.14~2028.02.13 | |
35 | 4178308 | 第26类:花边;头发夹(发夹);服装扣;假发;针;人造花;服装垫肩;修补纺织品用热粘胶布片;运动员号码;茶壶保暖套 | 2008.02.14~2028.02.13 | |
36 | 4178337 | 第27类:地毯;垫席;席;人工草皮;体操垫;亚麻油毡;橡胶地垫;墙纸;非纺织品壁挂;汽车毡毯 | 2008.02.14~2028.02.13 | |
37 | 4178336 | 第28类:游戏机;玩具汽车;扑克牌;羽毛球拍;健美器;射箭用器;拳击手套;圣诞树用装饰品(照明用物品和糖果除外);钓鱼杆;击剑武器 | 2008.02.14~2028.02.13 | |
38 | 4178335 | 第29类:猪肉食品;鱼子酱;水果罐头;水果蜜饯;榨菜;蛋;牛奶制品;食用油;口香糖胶基;豆腐制品 | 2006.10.21~2026.10.20 | |
39 | 4178334 | 第30类:咖啡;茶;糖果;食用蜂胶(蜂胶);麦片;方便面;调味酱油;食盐;食用淀粉产品;调味品 | 2006.10.21~2026.10.20 | |
40 | 4178333 | 第31类:未加工木材;供展览用动物;豆(未加工的);植物;鲜水果;鲜食用菌;饲料13;酿酒麦芽;菌种;动物栖息用品 | 2006.10.21~2026.10.20 | |
41 | 4178332 | 第32类:啤酒;果汁;水(饮料);矿泉水(饮料);汽水;可乐;奶茶(非奶为主);蒸馏水(饮料);纯净水(饮料);饮料制剂 | 2006.10.21~2026.10.20 | |
42 | 4178330 | 第34类:雪茄烟;香烟;烟丝;烟斗;非贵重金属制香烟盒;火柴;吸烟用打火机;丁烷气(吸烟用);香 | 2006.10.28~2026.10.27 |
烟过滤嘴;卷烟纸 | ||||
43 | 4178329 | 第35类:广告;广告传播;广告设计;为广告或销售组织时装展览;进出口代理;职业介绍所;商业场所搬迁;文件复制;会计;自动售货机出租 | 2007.11.28~2027.11.27 | |
44 | 4178328 | 第36类:保险;资本投资;艺术品估价;期货经纪;不动产代理;经纪;担保;募集慈善基金;代管产业;典当 | 2007.11.28~2027.11.27 | |
45 | 4178347 | 第37类:建筑结构监督;建筑设备出租;电器设备的安装与修理;车辆维修;造船;钟表修理;喷涂服务;家具制造(修理);干洗;照相器材修理 | 2007.11.28~2027.11.27 | |
46 | 4178346 | 第38类:电视播放;新闻社;信息传送;电子邮件;电子公告牌服务(通讯服务);卫星传送;提供全球计算机网络用户接入服务(服务商);由电脑进行的电话号码簿查询;电话出租 | 2007.11.28~2027.11.27 | |
47 | 4178345 | 第39类:货运;货物贮存;替他人发射卫星;液化气站;旅游预订;商品包装;空中运输;客车出租;船运货物;出租车运输 | 2007.11.28~2027.11.27 | |
48 | 4178344 | 第40类:材料处理信息;焊接;纺织品染色;动物屠宰;服装制作;印刷;废物和垃圾的回收;空气净化;水净化;雕刻 | 2007.11.28~2027.11.27 | |
49 | 4178343 | 第41类:培训;为娱乐组织时装展览;收费图书馆;书籍出版;电视和无线电节目制作;电视文娱节目;夜总会;健身俱乐部;动物园;为艺术家提供模特 | 2007.11.28~2027.11.27 | |
50 | 4178342 | 第42类:知识产权咨询;研究与开发(替他人);地质调查;化妆品研究;生物学研究;纺织品研究;纺织品测试;包装设计;建筑咨询;服装设计;替他人创建和维护网站 | 2007.11.28~2027.11.27 | |
51 | 4178341 | 第43类:住所(旅馆、供膳寄宿处);咖啡馆;饭店;流动饮食供应;茶馆;提供营地设施;养老院;日间托儿所(看孩子);动物寄养;出租椅子、 | 2007.11.28~2027.11.27 |
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 | ||||
52 | 4178340 | 第44类:医疗诊所;医院;医药咨询;心理专家;人工授精;疗养院;美容院;动物饲养;庭院风景布置;眼镜行 | 2007.11.28~2027.11.27 | |
53 | 4178339 | 第45类:私人保镖;侦探公司;安全咨询;治安保卫咨询;安全及防盗报警系统的监控;约会;服装出租;火葬;开保险锁;婚姻介绍所 | 2007.11.28~2027.11.27 | |
54 | 6163581 | 第26类:服装花边;发夹;衣扣;假发;缝纫针;人造花;胸罩衬骨 | 2010.03.28~2030.03.27 | |
55 | 6163582 | 第24类:布;无纺布;织绵人像;纺织品毛巾;被子;桌布(非纸制) | 2010.03.28~2030.03.27 | |
56 | 6163583 | 第3类:肥皂;去污剂;擦鞋膏;纱布;玫瑰油;化妆品;牙膏;香;动物用化妆品 | 2010.02.14~2030.02.13 | |
57 | 6163584 | 第23类:纱;线;毛线 | 2010.03.28~2030.03.27 | |
58 | 6163585 | 第18类:牛皮;钱包;裘皮;伞;手提包 | 2010.03.28~2030.03.27 | |
59 | 20650118 | 第28类:秋千;玩具;棋;运动球类球胆;圣诞树用烛台;钓鱼竿 | 2017.11.07~2027.11.06 | |
60 | 6163587 | 第25类:针织服饰;婴儿全套衣;游泳衣;足球鞋;鞋(脚上的穿着物);帽子(头戴);袜;手套(服饰);领带;皮带(服饰用) | 2010.03.28~2030.03.27 | |
61 | 6699312 | 第25类:服装;婴儿全套衣;游泳衣;游泳裤;防水服;鞋;帽;袜;手套;领带 | 2010.07.28~2030.07.27 | |
62 | 3137143 | 第25类:服装;针织服装;T恤衫;皮衣(服装);鞋;足球鞋;靴;袜(截至) | 2014.04.21~2024.04.20 | |
63 | 8139904 | 第25类:内衣;婴儿全套衣;游泳裤;爬山鞋;鞋(脚上的穿着物);袜 | 2011.05.07~2021.05.06 | |
64 | 4590923 | 第25类:服装;内衣;婴儿全套衣;游泳衣;雨衣;鞋;帽子;领带 | 2009.03.21~2029.03.20 | |
65 | 4590924 | 第25类:服装;内衣;婴儿全套衣;游泳衣;雨衣;鞋;帽子;领带 | 2009.04.21~2029.04.20 | |
66 | 5598245 | 第25类:手套(服装);皮带(服饰用) | 2010.01.28~2030.01.27 |
67 | 7643575 | 第25类:游泳裤; | 2011.01.07~2021.01.06 | |
68 | 7643585 | 第25类:内衣;游泳裤;腰带; | 2011.01.07~2021.01.06 | |
69 | 8135372 | 第25类:内衣;婴儿全套衣;游泳裤;爬山鞋;鞋(脚上的穿着物);帽子(头戴);袜;手套(服装);披巾;腰带; | 2011.03.21~2021.03.20 | |
70 | 棒杰 | 15652254 |
2015.12.21~2025.12.20 | ||||
71 | 棒杰 | 15651526 | 第4类:润滑油;燃料油;矿物燃料;工业用蜡;夜间照明物(蜡烛);除尘制剂;电能;皮革保护油;发动机油;汽油 | 2015.12.21~2025.12.20 |
72 | 棒杰 | 15651818 | 第6类:普通金属合金;金属管;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钢丝;非电气金属电缆接头;五金器具;金属锁(非电);保险柜;弹簧(金属制品) | 2015.12.28~2025.12.27 |
73 | 棒杰 | 15652737 |
2015.12.28~2025.12.27 | ||||
74 | 棒杰 | 15652336 | 第11类:灯泡;喷灯;微波炉(厨房用具);冰箱(冰盒);空气调节装置;水龙头;抽水马桶;水净化设备和机器;电热毯;气体打火机 | 2015.12.28~2025.12.27 |
75 | 棒杰 | 15652590 | 第12类:机车;小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缆车;折叠行李车;公共马车;车辆轮胎;航空器;船 | 2015.12.28~2025.12.27 |
76 | 智造纺 | 22372706 | 第42类:通过网站提供计算机技术和编程信息;技术研究;工业品外观设计;包装设计;计算机编程;计算机软件设计;替他人创建和维护网站;托管计算机站(网站);提供互联网搜索引擎;软件运营服务。 | 2018.2.7~2028.2.6 |
77 | 智纺网 | 22373546 | 第42类:技术研究;计算机编程;提供互联网搜索引擎;软件运营服务;计算机软件设计;替他人创建和维护网站;通过网站提供计算机技术和编程信息;包装设计;工业品外观设计;托管计算机站(网站)。 | 2018.2.7~2028.2.6 |
78 | 智纺网 | 22373577 | 第35类: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替他人推销;广告;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进出口代理;寻找赞助;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人事管理咨询;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会计。 | 2018.2.7~2028.2.6 |
79 | 智造纺 | 22373886 | 第35类: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替他人推销;广告;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进出口代理;寻找赞助;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人事管理咨询;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会计。 | 2018.2.7~2028.2.6 |
80 | 智造纺 | 22372815 | 第38类:信息传送;提供在线论坛;提供互联网聊天室;提供与全球计算机网络的电讯联接服务;计算机终端通讯;提供数据库接入服务;提供全球计算机网络用户接入服务;计算机辅助信息和图像传送;电视播放;无线电广播。 | 2018.2.7~2028.2.6 |
81 | 智纺网 | 22373476 | 第38类:信息传送;提供在线论坛;提供互联网聊天室;提供与全球计算机网络的电讯联接服务;计算机终端通讯;提供数据库接入服务;提供全球计算机网络用户接入服务;计算机辅助信息和图像传送;电视播放;无线电广播。 | 2018.2.7~2028.2.6 |
82 | 1002123 | 25:Knitwear(clothing);layettes;wimsuits;footballboots;footwear;hats;hosiery;gloves(clothing);cravates;leatherbelts(clothing) | 2009.04.20~2029.04.19 | |
83 | 1002124 | 25:Knitwear(clothing);layettes;wimsuits;footballboots;footwear;hats;hosiery;gloves(clothing);cravates;leatherbelts(clothing) | 2009.04.20~2029.04.19 |
注:上表中82、83为境外商标,注册地为马德里协定成员国。
三、拟置出资产涉及的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为上市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持有的除库存股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因此涉及债务转移事项。根据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母公
司口径的负债基本情况如下:
流动负债: | 金额(万元) |
短期借款 | 10,123.85 |
应付票据 | 2,738.60 |
应付账款 | 3,258.33 |
预收款项 | 8.24 |
合同负债 | 336.17 |
应付职工薪酬 | 616.96 |
应交税费 | 346.30 |
其他应付款 | 14,317.17 |
其他流动负债 | 6.91 |
流动负债合计 | 31,752.53 |
递延收益 | 457.8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3.92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51.74 |
负债合计 | 32,504.27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母公司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协议》的约定,对于置出资产中的债务,上市公司应当向有关债权人发出债务转让通知书,并取得超过置出资产债务总额90%的债权人同意转让的同意函,且应取得全部金融机构债权人同意转让的同意函。在置出资产交割日后,如果未出具同意函的债权人向上市公司追索置出资产相关债务的,则陶建伟、陶士青、金韫之负责偿还相关负债或与债权人达成解决方案,如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陶建伟、陶士青、金韫之承担并赔偿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将及时偿还相关债务或就债务转移事宜持续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并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披露债务转移相关情况。
四、拟置出资产抵押、质押、对外担保及重大未决诉讼、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棒杰股份拟置出资产均不存在抵押、质押、对外担保情况。截至2020年6月30日,棒杰股份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纠纷或潜在纠纷情况。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棒杰股份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五、拟置出资产相关的人员安置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将依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及时制定相应的人员安置方案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六、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经深交所同意,公司于2014年12月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实际配售28,006,271股,配股价格为4.98元/股,募集资金共计139,471,229.58元,在减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731,553.02元。
(一)募投项目
上市公司2014年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2,000吨棉纶DTY和1,200吨包覆纱的技改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
年产2,000吨锦纶DTY和1,200吨包覆纱的技改项目 | 9,952.28 | 9,952.28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5,000.00 | 3,320.88 |
总计 | 14,952.28 | 13,273.16 |
(二)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上市公司于2018年8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和《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年产2,000吨锦纶DTY”和“1,200吨包覆纱的技改项目”募集资金余额
4,849.09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变更用于全资子公司浙江姗娥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姗娥针织”)年染整加工7,500吨服装产品扩建项目;同意全资子公司姗娥针织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姗娥针织“年染整加工7,500吨服装产品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且同意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姗娥针织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开户银行签署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
月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姗娥针织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余额4,849.09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对姗娥针织进行增资。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姗娥针织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110801012501576735)。2019年
月,公司和姗娥针织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姗娥针织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三)募投项目进展情况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万元) | 截至2020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投资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2,000吨锦纶DTY和1,200吨包覆纱的技改项目 | 是 | 5,669.80 | 5,669.8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否 | 3,320.88 | 3,320.88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年染整加工7,500吨服装产品扩建项目 | 否 | 4,963.03 | 2,006.95 | 40.44% | 2020年12月 | 否 |
合计 | 13,953.71 | 10,997.63 |
(四)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年染整加工7,500吨服装产品扩建项目已获得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并已开工建设。截至2020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006.9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095.04万元存放于全资子公司姗娥针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因受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该项目实施进度受到一定影响,目前尚在建设期,预计2020年12月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七、拟置出资产的主要财务数据
本次拟置出资产为截至评估基准日上市公司除库存股之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33,059.24 | 35,519.18 | 39,042.18 |
非流动资产 | 61,153.57 | 60,224.50 | 58,162.17 |
资产总计 | 94,212.81 | 95,743.69 | 97,204.35 |
流动负债 | 21,688.96 | 26,628.20 | 28,387.20 |
非流动负债 | 751.74 | 429.26 | 223.92 |
负债合计 | 22,440.70 | 27,057.46 | 28,611.11 |
股东权益合计 | 71,772.11 | 68,686.23 | 68,593.23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营业收入 | 21,648.79 | 60,089.65 | 41,551.29 |
营业利润 | 3,345.04 | 4,742.24 | 1,324.53 |
利润总额 | 3,473.82 | 4,747.34 | 1,553.2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 2,982.02 | 3,805.48 | 1,814.64 |
注:上述2020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六节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
(一)审批风险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获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或同意。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前述审批事项尚未完成,能否获得相关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
(二)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本次交易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尽管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并采取了保密措施,但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监管机构要求或因市场政策环境变化等原因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审计、评估尚未完成的风险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涉及的与标的资产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目前上市公司只能根据现有资料,在假设宏观环境和标的公司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对标的公司的估值以及未来盈利状况进行初步判断。
标的资产未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或估值的最终结果可能与预案披露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四)拟置入资产预评估增值较大的风险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为华付信息51%的股权。根据华付信息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2020年6月30日,华付信息账面净资产为19,541.24万元。华付信息100%股权预估值为
14.9亿元,较净资产增值率为
662.49%。鉴于本次重组涉及的拟置入资产、拟置出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重组所涉及的置入资产、拟置出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参考,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最终评估结果与交易价格将在上市公司披露的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五)拟置入资产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险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范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700万元、9,300万元、12,200万元。上述净利润承诺数为预估值,最终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净利润预测数为依据,由各方协商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确定。
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未来实际经营成果与盈利预测结果存在差异,从而可能对盈利预测的实现造成重大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标的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的风险。
(六)业绩承诺补偿未能完全覆盖交易对价的风险
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经过协商,在充分考虑各方交易诉求、未来业绩承诺责任和补偿风险因素的基础上,约定张欢、黄军文、娄德成、汤红作为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在业绩承诺期内承担业绩补偿责任,保障业绩补偿的可实现性,业绩承诺方的补偿上限为其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交易对价。
业绩承诺方合计获得交易对价占总交易对价的比例为56.44%,因此,存在业绩补偿不能完全弥补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支付交易对价的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二、交易标的经营相关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作为国内领先的软件技术及AI算法的行业解决方案提供商,标的公司在市场开拓、客户管理、技术实力与综合解决方案的能力上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未来,标的公司可能将面临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若标的公司无法维系前述各项竞争优势,则可能面临市场份额被竞争对手抢夺的风险;此外,竞争加剧还可能导致行业整体利润率下降,对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影响。
(二)人才流失风险华付信息主要从事基于软件技术及AI算法的行业解决方案,具有明显的轻资产特点,拥有高素质、稳定、充足的核心技术研发及市场推广人才队伍是华付信息保持竞争力的保障。目前我国人工智能及软件信息技术等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已经成为众多国内优秀信息技术企业布局的重点关注对象,各公司均在吸收和引进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随着未来行业竞争的加剧,若华付信息不能保留住专业人才,将对公司的业务开拓、产品开发造成不利影响。
(三)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动风险标的公司属于国家税务局《关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9号)规定所认定的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适用12.5%的企业所得税,该项优惠政策将于2020年底到期。预计从2021年开始,标的公司将根据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及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认定操作指引(试行)》(深前海【2018】4号)的相关税收政策规定,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
三、其他风险
(一)股市风险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
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其他风险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为本次交易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第七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重大资产购买或出售情况
本次交易预案公告日前
个月,上市公司发生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如下:
2019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部分位于义北工业园区和荷叶塘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权证编号:浙(2019)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36499号、浙(2019)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36498号、浙(2019)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36501号)以评估基准日2019年7月31日的评估值人民币4,252.40万元转让给浙江富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杰光电”或“交易对方”)。富杰光电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出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陶建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建锋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9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19年
月
日,公司已收到标的资产全部转让价款,累计人民币4,252.40万元,并已办理完成标的资产过户手续。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
续购买、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有关比例计算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1号》的规定,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作出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的决议后12个月内,股东大会再次或者多次作出购买、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决议的,应当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相关资产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结束,待本次交易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出具后,上市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方案、重组报告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预计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日期与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9月10日)的日期间隔将超过12个月,因此,预计本次交易前
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在保持现有制度的基础上,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以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更加符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对方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个月内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第八节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对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方案及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本人的事先认可。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的各项议案,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公司符合实施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的各项条件。
3、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方案以及拟签订的相关交易协议等文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方案具备可操作性。
4、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正在对拟置出及置入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公司拟置出及置入的资产价格最终将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具有公允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5、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及经办评估师与评估对象无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无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6、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涉及的标的公司权属清晰,资产优良,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增强市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7、经核查,公司本次重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均依法进行了回避,也没有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董事回避后,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8、本次重大资产置换中置出资产最终承接主体为陶建伟、陶士青、金韫之指定的承接置出资产的承接方,因此本次交易的资产置换构成关联交易;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华付信息的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中的张欢、黄军文将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张欢、黄军文为公司潜在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9、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规、有效。
10、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能否通过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在《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中对本次重大资产置换需要获得上述批准事项作出了重大风险提示。
11、本次交易涉及的置入及置出资产的审计、评估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待审计、评估工作全部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届时我们将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再次发表独立意见。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的各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公平、公正、合理,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业务的发展及业绩的提升,保证了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重大资产置换事项,以及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安排。
第九节声明及承诺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预案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全体董事:
陶建伟 | 高婷 | 陶士青 |
刘朝阳张诚
张诚 | 杨隽萍 | 孙建辉 |
全体监事:
张正亮 | 王军通 | 林明波 |
全体高管: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之签章页)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