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陶士青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陶士青女士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陶士青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并在子公司担任相关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陶士青女士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陶士青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9,796,400股。陶士青女士辞去相关职务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并遵守其所作出的承诺。陶士青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陶士青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推荐,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高婷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0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高婷女士,197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历任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六部总经理、北京高盈国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高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婷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