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根据宏观环境、项目进展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作出的变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韩建、陶宝山、孙锋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