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杰股份(002634)_公司公告_棒杰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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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19
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4 月 17 日,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公司以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13 号文件和财会[2017]30 号通知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规范了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调整了财务报表列报,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净利润项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公司执行该规定的具体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利润表 本年:营业外收入减少 222,069.97 元,营业外 支出减少 455,785.38 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 益。上年:营业外收入减少 14,561.21 元,营业 (1)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 外支出减少 338,937.48 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 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 收益。 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 公司利润表 益”项目。比较数据调整。  本年:营业外收入减少 222,069.97 元,营业外 支出减少 462,365.34 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 益。上年:营业外收入减少 14,561.21 元,营业 外支出减少 410,682.63 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 收益。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 并 利 润 表 :列 示 持 续 经 营净 利 润 本 年 金额  57,108,549.28 元,上年金额 47,621,367.44 元;  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本年金额 0.00 元,上年金 (2)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 额 0.00 元。 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公司利润表: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本年金额  50,876,882.46 元,上年金额 46,044,804.15 元;  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本年金额 0.00 元,上年金  额 0.00 元。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 13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 30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对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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