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杰股份(002634)_公司公告_棒杰股份:独立董事陶宝山先生2017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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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杰股份:独立董事陶宝山先生2017年度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9
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陶宝山先生 2017 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在 2017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17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因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于 2017 年 6 月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共参加第四届董事会会议共 4 次,其中参加现场会议 3 次、通讯表决会议 1 次,本人对所有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1 次临时股东大会。报告期内,本人列席了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上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公司情况,并对股东们的相关质询进行答复和说明。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劵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对事项详情进行必要的了解,根据相关法规进行认真审核,并出具书面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17 年 6 月 26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经过认真了解和核查,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聘任陶建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陶士青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刘朝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朱荣建先生为公司行政总监,同意聘任王纪善先生为公司生产总监,同意聘任蒋励女士为公司营销总监。 详见刊登在 2017 年 6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2017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本人通过认真了解和核查,对 2017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作出专项说明并出具独立意见,同时对《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刊登在 2017 年 8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2017 年 12 月 25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通过认真了解和核查,对《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新希望医疗健康南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刊登在 2017 年 12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报告期内,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勤勉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具体如下: 2017 年 8 月 18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核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17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17 年 10 月 18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了《2017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2017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报告期内,因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发展决策提供科学、合理建议,支持公司进行转型升级。报告期内,本人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具体如下: 2017 年 12 月 20 日,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新希望医疗健康南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报告期内,因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认真审议,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具体情况如下: 2017 年 6 月 26 日,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行政、生产、营销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的发展动态。除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外,本人还通过现场调查等方式,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等情况,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运用自身专业知识,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本人听取公司有关部门对公司市场、生产、财务等日常经营情况和关联交易的汇报,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探讨公司的发展目标,为公司发展及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五、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事先对会议资料进行充分研究审核,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意见与观点,并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和内部控制治理、会议决议执行及公司发展战略等方面情况,自觉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获知的公司商机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保密,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4、报告期内,本人及时了解掌握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规和规章制度,并通过持续培训和学习,增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的认识和理解,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项 2017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经常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保持沟通,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保护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增长,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七、联系方式Email:bstao@zafu.edu.cn  独立董事:陶宝山  2018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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