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3月29日,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6年5月1日。 2、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核算,在利润表中“管理费用” 列示。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在“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在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列示。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当期损益,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 税金及附加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 调增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 1,111,367.31 元,调减管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 理费用本年金额加”项目,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 1,111,367.31 元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会〔2016〕22 号)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只是会计科目列示的变化,不影响当期损益,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属于合理变更,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五、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