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5-007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及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照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的资深审计机构,其审计团队执业经验丰富,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公司审计工作。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钟建国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41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356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904人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707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7.20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44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 被告 | 案件时间 | 主要案情 | 诉讼进展 |
投资者 | 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 | 2024年3月6日 |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决)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毅,201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永新光学、福斯特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江天月,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孙锦华,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西藏矿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不良诚信记录。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曹毅 | 2024年9月13日 | 自律监管措施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方正阀门北交所IPO 申报项目中,由于收 入总额法净额法的 |
判断问题,被出具口头警示函的自律监
管措施
判断问题,被出具口头警示函的自律监
管措施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4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遵循诚信、客观、公正、独立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项目成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公司在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
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