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说明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审议及邀请选聘,提请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2023年审计费用将根据2023年度审计范围、行业标准及市场收费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 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系改制成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97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47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6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7.4 亿元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6 亿元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85 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5家涉及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环保;建筑业;农林牧渔。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0.63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76.64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万元。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年已审结的案件1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小磊,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
挂牌公司审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3年加入上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和25家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忠英,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9年加入上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1家上市公司和8家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慧珏,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9家上市公司和21家的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杨小磊 | 2020.1.8 | 监督管理措施 | 深圳市证监局 | 事由:未对函证过程保持必要的控制、未有效识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处理处罚情况;对签字会计师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3.独立性
上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2023年度审计费用,公司将根据2023年度审计范围、行业标准及市场收费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三、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邀请选聘,根据邀请选聘结果,并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基于专业判断,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以上情况及公司邀请选聘结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等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