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作》”)及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审慎、科学决策,忠实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推动公司稳健发展。现将董事会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概况
2022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营业收入16,853.17万元,同比增长33.76%;扣除后营业收入为16,796.1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467.09万元,同比增长159.00%;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6.54万元,同比增长153.2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449.28万元,同比下降75.56%。
二、2022年公司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有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根据其议事规则有序开展工作,全体董事勤勉履职,积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议献策,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16次董事会会议,历次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日期 | 会议 届次 | 审议事项 | 召开方式 |
1 | 2022年2月28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1、《公司与广东海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海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公司与董灿签署<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与董灿关于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通讯会议 |
2 | 2022年3月18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1、《<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4、《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0、《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11、《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通讯会议 |
3 | 2022年4月27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1、《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通讯会议 |
4 | 2022年4月29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1、《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通讯会议 |
5 | 2022年5月26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通讯会议 |
6 | 2022年5月30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1、《公司与广东海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2、《公司与董灿签署<关于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 通讯会议 |
7 | 2022年6月7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1、《关于取消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 通讯会议 |
8 | 2022年6月8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2、《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 | 通讯会议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9 | 2022年6月24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通讯会议 |
10 | 2022年7月8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1、《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通讯会议 |
11 | 2022年8月29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1、《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通讯会议 |
12 | 2022年9月7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1、《关于诉讼进展暨签订<调解协议>的议案》 | 通讯会议 |
13 | 2022年10月10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1、《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3、《关于调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通讯会议 |
14 | 2022年10月24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1、《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通讯会议 |
15 | 2022年11月28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1、《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 | 通讯会议 |
16 | 2022年12月21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7、《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通讯会议 |
(二)股东大会召集决议执行情况
2022年度,在董事会的召集下,公司召开了7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召开 方式 |
1 | 2022年1月20日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网络相结合 |
2 | 2022年4月11日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现场与 网络相结合 |
9、《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 ||||
3 | 2022年5月23日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现场与 网络相结合 |
4 | 2022年6月13日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现场与 网络相结合 |
5 | 2022年6月24日 |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现场与 网络相结合 |
6 | 2022年7月25日 |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现场与 网络相结合 |
7 | 2022年10月26日 |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2、《关于调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 现场与 网络相结合 |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报告期内,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工作会议,对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工作。
2、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未召开工作会议。
3、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共召开2次工作会议,对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工作。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共召开5次工作会议,对2021年度董监高人员薪酬支付、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七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工作。
(四)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报告期内,四位独立董事在其任期内均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要求,独立、勤勉履职,并结合自身专长对公司的发展及内控管理等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五)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主板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共披露公告及相关文件196份。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效地增进了投资者与公司的交流。严格按照规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决策;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网上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作出及时的回答与沟通,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
(七)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
实际情况,规范治理架构,以真实完整的信息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透明管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负责证券事务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了由监管部门、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及第三方机构组织的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帮助提升了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全体董监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的窗口期、敏感期严格执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知情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要求,按照确定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实现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