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况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丹邦科技”)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丹邦”或“被执行人”)于2025年1月14日收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东莞市天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广东丹邦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担任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刘秀英)。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2025年1月22日、2025年2月6日、2025年2月13日、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20日、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2日、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6日、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17日、2025年7月24日、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7日、2025年8月14日、2025年8月21日、2025年8月28和2025年9月4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公告编号:2025-059《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和《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二、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
近日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股东身份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交了对广东丹邦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经征得法院同意,管理人于2025年9月9日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官网、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微信公众号、广东法律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淘宝阿里资产交易平台等平台公开发布了《广东丹邦
公告编号:2025-059科技有限公司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公告》,本公告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止。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