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002615)_公司公告_哈尔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旭勇

时间:

哈尔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旭勇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张旭勇)

本人作为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报告期内尽职尽责,严谨、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公司2023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公司在2023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关注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发表了2次事前认可意见和6次独立董事意见,就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 董事会 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 董事会 次数缺席 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 董事会会议出席 股东 大会 次数
1028000

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年度薪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以现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发表了有关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在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日常工作的履职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关联交易、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绩效、股权激励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经营风险、内部控制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及审计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现场沟通;并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和邮件的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和相关舆情报道,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和召开了二次会议,就公司换届选举的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相关意见,确保公司董事、高管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下属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六次会议,就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内审中心工作总结与计划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财务及经营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一次会议,就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3、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履职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培训和学习

本人作为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平时注重学习、积极掌握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尤其加深了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在日常工作中,本人注重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提高公司决策的风险意识,并充分发挥自己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作用,以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工作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独立董事: 张旭勇

2024年3月3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