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002615)_公司公告_哈尔斯: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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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与内控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估,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从业人员超过8,000人,其中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与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以及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事务所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计划和审计策略,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及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领域、审计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性。

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的从业资质、专业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一)2024年1月11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与治理层的沟通函及沟通事项》,天健事务所结合2023年度预审情况以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情况,将工作过程中的重点事项及部分财务数据向委员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汇报、交流。

(二)2024年3月18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了《2023年度审计报告(初稿)》,与天健事务所就公司2023年度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的初步审计意见等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3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就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及审计结论做了相应汇报,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及《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等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年度

董事会审议。

(四)2025年1月17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与公司部分管理层、天健事务所就2024年度预审情况进行了沟通。天健事务所根据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编制了《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的沟通函》《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沟通事项》,汇报了有关审计范围、时间进度安排、重点审计事项等工作计划。

(五)2025年4月7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天健事务所交流讨论了2024年度初审情况,天健事务所汇报了有关2024年度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的初步审计意见。

(六)2025年4月20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等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天健事务所的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并就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其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和评价职责。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天健事务所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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