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公司”“奥佳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4年11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奥佳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6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期限6年。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1,6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000,000.0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5,400,000元,考虑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826,415.09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6,226,415.09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日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871,199,692.66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定期存款的余额98,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4,294,127.51元,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1 |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余额 | 1,188,400,000.00注1 |
2 | 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 871,199,692.66 |
3 | 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定期存款 | 98,000,000.00 |
4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86,490,841.70注2 |
5 | 利息收入 | 71,584,661.87 |
6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4,294,127.51 |
注1:发行费用300万元由自有资金进行支付,且未进行置换。注2:含审议通过至完成补流期间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共计231.1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包括不限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1、2020年3月9日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2020年3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户余额(元) |
1 |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支行注1 | 8004100000006041 | 0.00 |
2 | 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注2 | 129960100100402749 | 0.00 |
3 | 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 | 40386001040049589 | 4,294,127.51 |
合计 | 4,294,127.51 |
注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及5,8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定期存款。注2: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六、会计师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奥佳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奥佳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佳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4年11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并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曹方义 陈立国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86,226,415.09 (扣除发行费用后)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577,697.8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71,199,692.6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期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工业4.0项目 | 否 | 741,391,509.43 | 741,391,509.43 | 0.00 | 487,745,545.03 | 65.79% | 2020年12月 | 5,847,607.30 | 否 | 否 |
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产业园区 | 否 | 444,834,905.66 | 444,834,905.66 | 27,577,697.86 | 383,454,147.63 | 86.20% | 2026年12月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186,226,415.09 | 1,186,226,415.09 | 27,577,697.86 | 871,199,692.66 | - | 5,847,607.3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受全球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全球保健按摩产品消费需求放缓,导致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工业4.0项目收益未达预期、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产业园区建设未能达到预期目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产业园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以前年度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311,064,212.25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12月29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工业4.0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工业4.0项目”已建设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为28,649.08万元(含审议通过至完成补流期间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共计231.17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专用账户已注销。节余原因主要系公司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节约了资金支出,以及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获得的收益与专户存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专户储存及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