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瓷(002606)_公司公告_大连电瓷: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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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电瓷: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6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李印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个人简历附后)。李印成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选举的董事任期一致。

李印成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李印成先生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

李印成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巢湖市天河街道办事处职工、合肥市庐阳区大杨派出所职工,2024年7月至今,任大连电瓷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主管。

李印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位。李印成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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