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记科技(002605)_公司公告_姚记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的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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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记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的关联交易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续租办公场地的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姚记科技”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续租办公场地的关联交易议案》,姚记科技及控股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姚朔斌先生继续租赁房产用于经营办公,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的关联交易议案》,为满足互联网创新营销业务的经营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姚朔斌先生租赁其名下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的办公房产,用于开展互联网创新营销业务办公,租赁面积合计969.60平方米,租赁单价为105元/每平方米/每月,租金总计为122.17万元/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现根据《办公场地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租赁该场地用于办公,续租期限一年,租赁面积和价格不变。双方将于相关程序履行完成后,签订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公司于2023 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续租办公场地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姚朔斌、姚

硕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姓名:姚朔斌

姚朔斌先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4132419831218****,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

(2)关联关系:姚朔斌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控股股东。姚朔斌先生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关联自然人,履约能力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履行合同约定。

三、关联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姚朔斌先生租赁的办公房产位于成都市高新区成都国际科技节能大厦,租赁面积合计969.60平方米,该房产权益所有人为姚朔斌先生。房屋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屋座落建筑面积(平方米)
1川(2021)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30030号《不动产权证书》国际科技节能大厦A座1601室282.06
2川(2021)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21292号《不动产权证书》国际科技节能大厦A座1606室202.59
3川(2021)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38994号《不动产权证书》国际科技节能大厦A座1607室282.04
4川(2021)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38964号《不动产权证书》国际科技节能大厦A座1608室202.91
合计969.60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地房屋租赁市场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租赁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萃华路89号成都国际科技节能大厦。

2、租赁面积:969.6平方米。

3、租赁单价:105元/每平方米/月,不包括物业费。

4、租赁金额:122.17万元/年(含税)。

5、付款与结算:每三个月作为一个交租期,在每个交租期届满前15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下一个交租期的租金。

6、续租期限:1年。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协议的定价政策和依据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有助于推进公司互联网营销业务的顺利开展,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8.52万元。

八、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为经营开展的关联租赁,交易对手方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姚朔斌先生。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姚朔斌先生、姚硕榆先生需就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应回避表决。

(2)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商业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有助于推进公司互联网创新营销业务的顺利开展,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不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租赁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姚朔斌、姚硕榆就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已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开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我们事前认可。

(2)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商业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有助于推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及子公司的运营效率,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5、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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