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超过公司股份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造成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期间(2020年2月29日至2023年1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3.86%稀释至52.47%。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了截至2020年2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姚文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邱金兰女士、姚朔斌先生、姚晓丽女士和姚硕榆先生的持股情况,合计持有公司215,393,857股,占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53.86%。
自2020年2月29日至2022年1月17日, 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增发10,607,651股,导致公司总股本由399,933,839股变更为410,541,490股。在此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内部股权转让的方式新增3名一致行动人,分别为深圳市泰润海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润熹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悦享红利2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24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综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3.86%被动稀释至52.47%。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姚朔斌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218号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姚晓丽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218号 | ||||
信息披露义务人3 | 姚文琛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218号 | ||||
信息披露义务人4 | 姚硕榆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218号 | ||||
信息披露义务人5 | 邱金兰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218号 | ||||
信息披露义务人6 | 深圳市泰润海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润熹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218号 | ||||
信息披露义务人7 |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悦享红利2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218号 | ||||
信息披露义务人8 |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24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218号 | ||||
股票简称 | 姚记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605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0.00 | 1.39 | |||
合 计 | 0.00 | 1.39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限制性股票以及股票期权行权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21,539.3857 | 53.86 | 21,539.3857 | 52.4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697.7979 | 34.25 | 13,697.7979 | 33.3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841.5878 | 19.61 | 7,841.5878 | 19.1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本次变动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被动稀释。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