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3-109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周五)以通讯表决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3年10月8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和奔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核准,认为《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需要,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董事会提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新总股本2,386,293,256.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额715,887,976.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如在股权登记日公司的股份总数较本公告披露日发生变化,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