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林素月)
作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现场参加董事会会议16次。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1-独立董事
姓名
|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 林素月 | 16 | 16 | 0 | 0 | 0 | 否 |
参会期间本人均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本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2年度,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序号 | 时间 | 董事会届次 | 事项 | 发表意见类型 |
-2-
| 1 | 2022年1月17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3 | 关于制定《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4 |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监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5 | 2022年2月10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6 | 2022年4月11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7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8 |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9 | 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0 |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1 | 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2 |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3 |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
| 14 | 2022年4月19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5 | 2022年4月28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6 | 2022年5月17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关于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7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8 | 关于延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9 | 2022年6月13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 |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21 | 2022年6月29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关于下属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2 | 关于下属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
| 23 | 2022年7月25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4 | 2022年8月19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 | 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3-
议
| 25 | 议 | 关于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26 | 2022年8月26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7 |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
| 28 | 2022年10月24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9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30 | 关于受让攀枝花振兴钒钛资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份额及变更普通合伙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31 | 关于合资成立河南振兴钒钛低碳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32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
| 33 | 2022年12月6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34 | 独立董事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35 | 独立董事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36 | 2022年12月29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 关于公司与银行、经销商及客户签订金融网络服务协议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情况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八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本着勤勉尽责和诚信务实的原则,会前认真审阅了各项议题材料,在会上认真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性的独立意见,对会议审议的事项无异议。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进行沟通,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各地区的项目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督促公司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本人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合同、重大投资事项、关联方资金占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
项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情况,推动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2、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督促公司持续规范治理,完善内控机制。本人持续关注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有关法律法规的新增、修订情况,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则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获取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所需要的资料,并运用专业知识,做出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1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各项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五、培训和学习
履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河南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注重培养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七、联系方式
-4-
姓名
| 姓名 | 林素月 |
| 电子邮箱 | gzblsy@163.com |
2022年,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使我能更好地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关义务。2023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积极学习法律、法规等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使公
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林素月
2023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