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益智造(002600)_公司公告_领益智造: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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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益智造: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049债券代码:127107 债券简称:领益转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7,008,177,81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0,163,556.38元(含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公司未进行回购。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以固定比例方式分配,与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预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08,177,8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494领胜投资(江苏)有限公司
203*****524曾芳勤
308*****899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408*****014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500*****384汪南东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4月24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将对公司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应转股价格及行权价格产生影响:

1、对公司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领益转债:127107)转股价格的调整

根据《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条款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本次现金分红将对应调整领益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后转股价格P1=P0-D=9.15-0.02=9.13元/股;新转股价实行日期为2025年5月7日。

2、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行权价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具体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领益大厦15楼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毕冉咨询电话:0750-3506078邮 箱:IR@lingyiitech.com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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