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益智造(002600)_公司公告_领益智造: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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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益智造: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核查意见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常州优融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迈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万里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华安战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青枫云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常州星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市超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江苏信保投保联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江苏科达斯特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66.46%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文件的要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重组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等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业务涵盖AI手机及折叠屏手机、AIPC及平板电脑、影像显示、材料、电池电源、热管理(散热)、AI眼镜及XR可穿戴设备、精品组装及其他、传感器及相关模组、机器人等相关硬件产品领域。凭借先进的模切、

冲压、CNC加工及注塑等工艺制造技术,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AI终端设备、汽车及低空经济、清洁能源等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上市公司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是专业生产汽车仪表板、副仪表板、门护板、立柱等饰件的汽车零部件公司,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属于“C36汽车制造业”下的“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公司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等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

二、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一)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及上下游并购

领益智造业务涵盖AI手机、折叠屏手机、AIPC、平板电脑、影像显示、材料、电池电源、热管理、AI眼镜及XR可穿戴设备、精品组装、传感器及相关模组、机器人等硬件产品。上市公司凭借先进模切、冲压、CNC加工及注塑工艺,产品广泛应用于AI终端设备、汽车及低空经济、清洁能源等行业,推动行业创新发展。上市公司汽车类产品涉及动力电池结构件、汽车零件、散热板、车轮制动模组、汽车内饰、激光雷达零件、汽车电子动力转向系统等。

标的公司江苏科达是专业生产汽车仪表板、副仪表板、门护板、立柱等饰件的汽车零部件公司,拥有多家整车厂商一级供应商的资质,在与整车厂商的长期配套服务中积累了丰富的配套经验。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快速切入具备广阔市场前景的汽车饰件行业,获得汽车内外饰件系统零部件及模具的设计、制造及销售能力,深化在汽车产业领域的布局,丰富并完善在汽车领域的产品矩阵,共享江苏科达的客户资源,拓宽新的客户渠道及应用领域,并为迎合汽车电动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及探索AI

终端硬件的扩大应用提供了基础。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及上下游并购。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为领胜投资,实际控制人为曾芳勤,均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常州优融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迈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万里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华安战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青枫云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常州星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市超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江苏信保投保联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江苏科达斯特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6.46%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因此,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是否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五、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公司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

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等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

2、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并购及上下游并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3、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

4、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张贵阳张跃骞王亚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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