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崇璞先生、牛余升先生;联席董事长、总经理方树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持有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3,383,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8%)的董事、副总经理王崇璞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45,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7%)。
2、持有本公司股份2,508,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0%)的董事、副总经理牛余升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27,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0%)。
3、持有本公司股份311,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0%)的联席董事长、总经理方树鹏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7,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王崇璞先生、牛余升先生;联席董事长、总经理方树鹏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王崇璞、牛余升、方树鹏。
2、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职务 |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王崇璞 | 董事、副总经理 | 3,383,900 | 1.08% |
牛余升
牛余升 | 董事、副总经理 | 2,508,500 | 0.80% |
方树鹏 | 联席董事长、总经理 | 311,400 | 0.10% |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1)王崇璞、牛余升持有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已解锁的股份。
(2)方树鹏持有的股份来源于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已解锁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 职务 |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 |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
王崇璞 | 董事、副总经理 | 845,900 | 0.27% |
牛余升 | 董事、副总经理 | 627,100 | 0.20% |
方树鹏 | 联席董事长、总经理 | 77,800 | 0.02% |
合计 | 1,550,800 | 0.50% |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7月8日-2025年10月7日,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董事、副总经理王崇璞、牛余升在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联席董事长、总经理方树鹏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份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
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3、上述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