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3年10月1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23年10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其中陈健富先生、白静女士采用通讯表决,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因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PPP项目需要,公司子公司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绿润”)之子公司鹤山市绿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盛环保”)拟向广东中盈盛达保证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盈盛达担保公司”)申请出具3,000万元的质量保函。广东绿润拟为上述质量保函向中盈盛达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保证期间自中盈盛达保证公司履行代偿之日起三年。具体情况以最终签订的《保函担保服务合同》为准。
绿盛环保资产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广东绿润为其提供反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广东绿润为上述质量保函向中盈盛达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反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的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亚市分行申请调整还款计划的议案》
2019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借款追加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亚大兴园林苗木繁殖基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兴苗木繁殖基地”)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亚市分行(以下简称“农发行三亚分行”)申请借款5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12年(含建设期2年),双方制定了分期还款计划。截至目前,上述融资余额为43,600万元。公司为大兴苗木繁殖基地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现根据子公司大兴苗木繁殖基地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大兴苗木繁殖基地向农发行三亚分行申请调整上述融资50,000万元人民币还款计划,并继续为大兴苗木繁殖基地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双方调整还款计划方案确认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具体签署上述调整还款计划相关协议等文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调整还款计划相关手续,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为准。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
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