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3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其中陈健富先生、白静女士采用通讯表决,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及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了明确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计提减值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核算的谨慎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6,318.60万元。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出具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具体内容见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已于2022年8月转让子公司肇庆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岗水泥”)85%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岗水泥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金岗水泥名下的18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2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6.5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康秀晗先生被补选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不再具备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8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同时,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规定的行权条件,公司对其余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二期
414.1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共计注销627.45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意见、监事会核查意见及法律意见书的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宜,董事会已取得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合法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吴悦良、陈宏哲、于清池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质押参股公司肇庆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15%股权的议案》
2022年7月29日,公司与华润水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水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金岗水泥85%的股权转让给华润水泥。2023年7月6日,公司与华润水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之二》,就交割审计后续事宜进行了约定。现基于上述协议,公司尚欠金岗水泥往来款1,901.61万元,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持有的金岗水泥15%的股权继续质押给华润水泥,质押期限自股权质押登记日至2024年11月,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股权质押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