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52.77万元,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211,200.92万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60,671.81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1,026.07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相关规定,鉴于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综合考虑公司资金状况和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41,527,692.86 | -506,839,034.78 | -493,230,669.60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112,009,166.26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910,260,744.70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 413,865,799.0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四、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原因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如下:“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不属于上述条款情形。因此公司
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五、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达到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结合当前宏观经济环境、现阶段的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制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具备合理性,且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